台北地檢署偵辦新竹市長當選人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兵分8路搜索立法院等地,並約談高虹安及男友李忠庭等人,經漏夜偵訊後,高虹安改列偵字案被告,諭令60萬元交保。對此,林廷輝預測,民進黨應該會讓高虹安先就職新竹市長,然後再讓她停職。
林廷輝於昨(15)日在《關鍵時刻》節目中表示,12月25日是縣市首長宣誓就職,條例裡有規定,如果高虹安沒有宣誓或是3個月沒有補宣誓就職,可能要重新補選。但「宣誓條例」第8條有特別規定,如果是因為外力因素影響,則另當別論;也就是說,高虹安本身有意願,就要讓她宣誓就職。
林廷輝接著指出,高虹安有可能因為《貪污治罪條例》而停職,但要件是必須要「先就職」。而若根據《地方制度法》的規定,要先讓她停職,然後讓行政院派人直接進駐到新竹市或是補選,也必須要讓高虹安先就職,才能做停職的動作。
林廷輝指出,檢調的動作,原則上就是一個檢調系統必須要做的動作,一個案子到一個階段,就是要對社會交代,但他不認為,民進黨敢膽大包天到不讓高虹安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