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今(17)日宣布成立「台灣公民人權聯盟」,主張強化公民權意識,拿回人民的司法主權,將威權式司法轉型為服務型司法,曹興誠也提出4點現代管理觀念,希望能提升司法效能,同時也呼籲立法院應盡速修改《刑事訴訟法》等妨害司法的不當條例。
曹興誠在臉書發文表示,台灣目前司法案件堆積如山,處理進度緩慢,且許多判決缺乏品質,不符常識及民意,讓民眾對司法普遍感到失望,而過去司法改革總淪為口號、作秀,雷聲大,雨點小,但今天起他將團結公民的力量,強調「不達目標,絕不休止!」
曹興誠表示,想要改進司法效能,就需運用基本的科學管理觀念。首先,應採用「第一次就做對」原理,目前檢方在地院敗訴後,竟可將一審起訴內容原封不動上訴到二審,導致已被地院法官否決的「瑕疵起訴內容」長期流浪在法院中。曹興誠認為,檢方敗訴後,除非舉出新事證或新罪名,否則不能再起訴,抑制檢察官濫權上訴。
曹興誠再指出,台灣的警官、警察約有7萬人且都受有偵查訓練,而檢察官則不到2千人,依現《刑事訴訟法》檢察官為偵查主體,警察機關居於協助偵查之地位,不論大小案件均須先經檢察官審核,造成檢察機關龐大的案件量,亦壓縮警察辦案時間。曹興誠建議應依照「注重專業和分工」原理,將輕微刑案偵查與處分權交給警方,讓檢察官專注於重大刑案的追訴和法庭訴訟。
曹興誠也提到,現今警官、警察目前工作繁忙、負荷沈重,欲減低警力負荷,應將違反現代民主價值者如誹謗罪等刑責,予以「除罪化、民事化,減輕司法體系工作負擔」。此外,應運用「八十、二十」原理,推動陪審制度,避免法官、檢察官專擅,以減少司法官枉法或濫權。
最後,曹興誠表示,司法、行政都需要「依法辦理」,改善司法的主戰場,不在司法院,而在立法院,呼籲立法院應盡速修改《刑事訴訟法》及其他妨害司法的不當條例,跟上民主和科學的腳步,為此他們成立了「台灣公民人權聯盟」,集結學者、專家、法官、律師們,希望結合民代表和社會大眾,共同推動司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