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民眾購買節能家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原本購買能源效率第1、2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新除濕機等家電,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新台幣2000元,實施期間延長2年,至2025年6月14日截止。而此法也列為立法院本會期有先法案。
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今天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行政院長陳建仁指出,財政部這項退稅,加上今年經濟部推出的住宅家電節能汰舊換新補助3000元,等同民眾最多可領5000元,既環保又省錢。
為鼓勵民眾購買節能家電以達到節能減碳,財政部之前就推動《貨物稅條例》修法,自2019年6月15日起購買節能電器可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實施期間2年,而今年6月到期。財政部統計,截至今年2月底止,已退還減徵節能電器約749萬台、減徵稅額約124億元。
但據經濟部估計,目前民間10年以上老舊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濕機仍有835萬台,占家庭現存數量達25%。因此行政院為繼續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並帶動電器產業轉型發展,今天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延長實施期間,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規定的實施期間,延長至114年6月14日。
財政部表示,行政院會將草案核轉立法院審議,財政部將與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期盼早日完成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