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媽媽只好向蔡總統求情,獲得國防部同意進行測試與鑑定,最終鑑定報告敘述:「蔡學良所受槍傷,可以排除係因T65K2步槍及子彈所致。」然而重啟偵查的檢察官卻仍引用所謂權威的政府鑑定單位,刑事警察局、法務部調查局、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警察大學的「專業意見」,認為此項槍彈測試是不可行的,卷內證據已足以證明是步槍槍擊,並排除了國防部委託,包含測試人員、205兵工廠工作人員、國防部官員、蔡家家屬與律師等,數十名人員在場見證的科學測試與鑑定報告。
蔡學良槍傷射入口與射出口的槍傷特徵與所有法醫學教科書之步槍槍傷特徵完全不相同,卻與手槍之槍傷特徵完全相同,此在國防部委託之鑑定報告已有列舉。檢察官若仍不相信,應可自行委託再測試,以資確認,而非只看卷宗·在偵查庭聽意見,即作成結論。回想2008年審理蘇建和三死囚案的法官陳博志先生,委請李昌鈺博士進行現場重建,並親自參與,因而發現不能排除一人犯案的可能性,平反蘇案三人,震撼司法界,顯示測試實驗與現場重建對發現真相關係重大。本案檢察官的作為,似與民眾的期待,距離相當遙遠。
建議法務部為釐清真相,應該進行由司法單位主持的測試,以昭公信。邀請檢察官與鑑定專家參加,既然他們都認為步槍防火帽不會產生瓣狀火焰燒灼痕,就請他們都手握防火帽進行測試,以證明步槍防火帽不會產生瓣狀火焰燒灼痕,並證明蔡學良臉上沒有瓣狀火焰燒灼痕是與步槍測試的結果相符合。讓蔡媽媽心服口服,也可改寫百年來法醫學教科書的謬誤。
法務部推動司改前進校園的列車活動,立意良好,但請別忘了開進地檢署。檢察官若缺少應用司法科學追查真相的責任感,法務部提出再多的先進科技、再強的鑑定能力,不能落實到基層的地檢署,司法改革也只是個口號。不知法務部的「陳博志」檢察官們在哪裡?紙上談兵的證據,國民法官會買單嗎?令人憂心。
*作者為台大法醫所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