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高雄市議員鄭孟洳以政治獻金申報資料,質疑國民黨大安區立委擬參選人羅智強為何人在桃園行腳,同一天卻有在高雄的政治獻金支出。國民黨新北市七星區(金山、萬里、汐止、平溪、瑞芳、雙溪、貢寮,俗稱七星區)擬參選人簡榮宗律師11日表示以民進黨標準,向監察院檢舉駐美代表蕭美琴「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疑似申報不實。
「民進黨的迴力鏢,打中蕭美琴」,簡榮宗表示,針對民進黨質疑羅智強「人在桃園,卻有團隊成員在高雄住宿6000元」,他以相同標準,發現2020選舉前一日,參選立委的蕭美琴「人在花蓮拜票,卻以政治獻金支出台北15萬元餐宴」,不合常理,涉及會計報告書申報不實。
簡榮宗指出,據蕭美琴的臉書跟媒體報導, 2020年1月10日,她早上、下午在花蓮車隊掃街,晚上選前之夜在花蓮大遊行,沒有在台北行程,那麼她政治獻金申報中的「2020年1月10日,15萬2841元的餐飲支出」,到底從何而來,又是吃了什麼?且根據選舉實務,花蓮立委候選人的團隊,沒有選前一天在台北餐宴的道理。
簡榮宗表示,他合理懷疑,蕭美琴此筆支出是「不實申報」,最高可處120萬元罰鍰;他表示,蕭美琴現在是熱門的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結果「民進黨想砍羅智強,迴力鏢打中蕭美琴」。
羅智強則到監察院自請調查,請監察院回覆,「民進黨人士質疑的2筆競選支出,是否符合政治獻金法的支出規定」。
羅智強也做出3回應,第一、所有支出都是向監察院申報,由監察院公布,監察院若認為不合用途可以剔除,既然監察院並未剔除,當然就沒有不合《政治獻金法》用途的問題;第二、所有支出都經過會計師查核簽證後,才向監察院申報;第三、請教過律師,也認為一切合法。
羅智強表示,這也是為什麼他主動來請監察院調查說明,民進黨人士質疑的支出部分,到底合不合於政治獻金法規範的用途?否則各說各話,沒有意義。不如靜待監察院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