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提名4位大法官人選,外界意見陸續發出。由澄社、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法學會、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與台北律師公會等團體組成之「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含正副院長)人選聯盟」,也對大法官提名人提問。不過,總統府今(31)日代4位被提名人發出共同說明表示,在接受立法院審查前,未便對外表示意見。
4位大法官提名人的共同說明指出,對於「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等公民團體,為關切大法官被提名人選之適任與專業,就國際人權公約、公民投票、國家保護義務等憲法審查,以及性別認同、土地徵收等基本權保障議題之相關提問,我們由衷感佩並予尊重;惟為尊重立法院依憲法增修條文行使對大法官被提名人之審查與同意權,爰在接受立法院審查前,未便對外表示意見。
大法官提名人共同說明說,為利同意權審查,其簡歷、自傳、著作、健康、財務等資料,均已提交立法院;並為增進社會大眾瞭解,其中簡歷及自傳也已公布在總統府全球資訊網。該聲明表示,簡歷上列示專長說明、學經歷、優異事蹟及主要著作;並於自傳說明個人長期在審、檢、辯、學領域投入台灣民主人權改革與制度落實的工作成果,以及過程中思辯論理的價值選擇,以此累積的學識與經驗,期能為大法官職權行使貢獻棉薄之力。
4位大法官提名人說明表示,大法官為憲法的守護者,需關照多元社會發展需求並具宏觀前瞻憲法意識;應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倘獲立法院同意為司法院大法官,當全力以赴,以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為使命,促進憲法演變成長,為國家社會的進步永續,扮演穩定關鍵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