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起因民進黨立委陳明文槓上黃國昌,而黃國昌反咬陳明文只用3000萬買地,卻能跟農會貸款1億元,而且是用民進黨立委參選人,其子陳冠廷的名義貸款。陳冠廷馬上發文澄清一切都是依政府「專案農貸」規定,該「專案農貸」用途為「新式畜舍改建」,配合政府改建「新式密閉式高床畜舍」,以提升環保水準及改善豬隻生活環境。
根據陳冠廷的解釋,當時購買畜牧場用地價格為3300萬元,申請土地融資2000萬元,符合農地貸款規範。新畜牧設施總合價格總投資是1億1千萬元,於2021年8月5日簽訂的工程合約書可以佐證,遂向竹崎農會貸款7280萬元,並拿出「貸款法源」及「提升畜禽貸款經營要點」中的「提升養豬經營類別」,強調有得到允許才能核可7千多萬元的貸款,並稱建造畜舍及購買所需設備皆依專案農貸規定,按實際工程款申貸上限不超過7成之規範。
近日議題延燒,扯出公職人員迴避等案外案,農委會主委也親上火線表明陳冠廷的貸款沒問題,一切合法。若陳冠廷所言屬實,筆者便試問當中最不合理的部分,也是國民黨及黃國昌都忽略的一個猫膩,為何陳可以根據「提升養豬經營類別」貸款高達7280萬元?
陳冠廷所稱之貸款法源依據即是「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第二條第四款:「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符合申請資格。筆者又依2021年7月29日頒布修正的第二條第一款至第十七款貸款之額度找到附表,當中明確規定「提升養豬經營類」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4000萬元,其中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1000萬元。此辦法同時搭配農委會公布之「提升畜禽貸款經營要點」之中的「提升養豬經營類別」,該條明示「如果貸款人也申請貸款上限為新臺幣1000萬元的「畜牧污染防治類」貸款,二者上限可以疊加。」
換而言之,陳冠廷在所有可貸款額度中滿打滿算也只能向農會貸到5000千萬(提升養豬經營類+畜牧污染防治類),因此結論只有兩個:
一、陳冠廷違法超貸,上限為5000萬的專案貸款被他貸到7280萬。
二、陳冠廷合法超貸,根據貸款額度上限附表所示第八條第三項:「借款人貸款二類別(含尚有餘額部分)以上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依下列規定辦理:新貸有特殊情形,報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同意者,其最高貸款額度不受前二款之限制。」也就是說陳冠廷唯一可能合法超貸的原因是農委會個案處裡、個案審查、個案通過。
筆者同時提出多項質疑:
一、農委會2021年7月29日頒布提高貸款額度,將原先「提升養豬經營類」從2000萬提高至4000萬,並且申請人若同時申請「畜牧污染防治類」貸款,二者額度可以疊加。而陳冠廷在同年8月5日就簽訂工程合約書並向農會申請貸款,時間點未免太巧合,日期相距也太近,不免讓人質疑是否為陳家父子開大門?
二、陳冠廷如果是合法超貸,應該提供當時的申請書,證明是個案申請,並解釋何以需要超貸?其他豬農為何申請超貸如此困難,陳冠廷卻能超貸將近50%,莫非是因為陳明文是你父親?且農委會做為主管機關負責審理超貸申請,應當出面說明,是否為合法超貸?批准理由為何?向社會大眾釋疑。
陳冠廷及陳吉仲這對「超貸兄弟」應當給社會大眾解釋得更加清楚,並非網路直播或是臉書發文就便宜了事,畢竟一般豬農是享受不到超貸將近50%的特權待遇。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政治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