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工業總會今(8)日發表2023工總白皮書,由於全球積極進行淨零碳排,各國陸續推出減碳制度,台灣碳權交易所也於7日成立。但工總擔憂,因我國目前是以「碳費」作為主要的碳定價政策,制度設計傾向採用「減量額度」交易,交易機制並無採用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的規劃。台灣制度與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執行上並不完全一致,未來在碳抵換會有所恐有問題產生。
工總指出,目前歐盟碳邊境稅初步規劃,只有繳交碳稅或碳費以及購買ETS所換算的碳成本才可以抵換,而規劃中的台灣碳權交易所如採用「減量額度」交易,恐不在CBAM抵換之列;且歐盟至今未曾表示可接受以買國際碳權等抵換機制,作為廠商出口歐盟可抵減CBAM的條件。建議政府規劃設立碳權交易所時,應規劃與國際接軌的有效配套措施。
碳費徵收方面,工總建議政府應制定完整的配套措施,包括儘速公布2030年前各階段碳費徵收對象及費率,碳費費率應先低後高、分階段滾動檢討,也應同時實施碳費及碳排放交易的碳定價機制,應避免對同一排放源之排放量的重複計算。另針對2005年即自願減量,進行投資設備汰換及製程改善的廠商,環保署在總量管制的核定上應承認其自願減量的成果;氣候變遷因應法規劃的碳費使用,應專款專用;, 以及確保國內碳費徵收可以接軌國際。
對於各國都在進行碳費規劃,工總希望政府資源應該妥善規劃,雖在輔導資源方面,為達成2050淨零排放目標,政府已加大資源推動產業淨零轉型,然而業界反映目前資源大多集中在舉辦講習課程,而協助業者改善製程、設備的資源並不足夠。工總建議,應調整資源配比,有效協助業者進行碳組織盤查及補助業者減碳製程、設備的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