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初及月底,新北市板橋警方先後兩次逮捕同一名持旅遊簽證的香港籍人士,他男扮女裝從事詐騙集團的「車手」工作(即負責提領、收受詐騙款項,再將款項交付其他集團成員者),據報導指出,該詐騙集團本承諾他每天提領四十至五十萬元現金便支付每日二萬元酬勞,但後來卻縮減成四千元。這是近年少數旅台港人從事非法活動或工作落網的案例,也基於港人的入境身份被定位在中國人與外國人之間,有特殊優勢,遂難保未來發生類似案件的可能性。
由於台灣在國際舞台上缺乏正式的外交關係,因此成為引渡罪犯的灰色地帶,從過去歷史,這小島是逃犯或欠債者藏匿的好地方,如知名探長呂樂。不過,香港人在福爾摩沙非法工作或犯罪活動則少有聽聞,原因台灣薪資比香港低,再者黑道上要「猛龍過江」更非易事,尤其語言方面,無論國台語均非港人善長。然而,在過去數十年間,台灣一直隱藏著一群非法工作的香港人,他們只有旅遊簽證,沒有合法工作證或專業證照,嚴格來說這些人屬旅客身份,但他們卻與台灣旅行社長期合作,從事接待所有香港旅行團的台灣導遊工作。
香港旅行社組赴台灣的旅行團均要求當地導遊(地接)需全程以廣東話解說,但全台領有台灣觀光局證照的合法導遊約五萬人,其中能操粵語者不過百人,故在供需失衡下提促港藉非法台灣導遊的存在空間。尤其,香港來台旅行團的旅客均持個人簽證,觀光局難以管理及約束,於是本地某些旅行社便樂於或專門吸收一些嚮往台灣生活或工作的旅台港人,因為非法,他們都是透過互相介紹入職,這些人年紀青壯,學歷不高,也不具投資移民財力,他們有的因同性戀和離婚等生活問題而離港,但因具粵語優勢,也順從剝削、奉承老闆、效忠公司。為了生計和業績,他們積極配合旅遊購物商店向旅客推銷比市價高於數十倍的保建食品或工藝品,賺取暴利,最終他們能月薪數萬至幾十萬不等,又不用交稅,旅行社亦不用承擔其勞健保、帶團保險與營業稅收,皆彼此雙贏。更扯的,有香港與台灣旅行社進一步深化合作,直接由香港領隊兼台灣導遊,讓團隊成本降至最低。在這種怪現象下,形成香港旅行團旅客透過同是香港人的非法台灣導遊去了解這美麗島嶼的歷史文化,故常發生張冠李戴,貽笑大方的解說內容,例如蔣介石和蔣中正是父子關係。最危險的,是行程中若遭遇意外事故,這些非法導遊必須捨棄旅客以避免警察或觀光局人員的查緝,例如往九份山路上遊覽車發生交通意外,非法導遊要立刻逃離,讓台灣旅行社從台北調派有執照的合法導遊到現場面對和處理,但恐怕已擔誤救援的黃金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