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起交通事故之後,從網紅帶起的檢舉交通違規熱潮,到最近多個社會團體發起的還路於民大遊行,彷彿整個台灣社會終於重視到交通安全這一塊了,甚至連政府掌管交通的最高官員,都得參加大遊行且跟市民鞠躬道歉,並提改善措施,難道,發生這麼多交通意外,都是市政府的責任嗎,或民眾都可以置身事外嗎?
首先,路是政府的,不是個人的。
路是政府的,當然不是要說馬路的產權登記在公有財產,而是想表達政府是人民所託付經營國家的組織,而國家擁有的財產,理論上應該是全民共有,但是,現在台灣的馬路實況,就是違規亂象一堆,占用、違停、任意興築各種構造物,像是斜坡、廣告用旗幟燈桿、騎樓違建等私人行為,能吃一點公共空間就吃一點,能吃全部就吃全部,反正等到真的被檢舉再說,結果就是───路,只要你敢占、敢用,就是你的,人們被迫只好走到馬路上,跟車爭道。
其次,守法觀念,民眾支持不一。
占用、違停、違建、闖紅燈、不禮讓行人…等,這些用肉眼就可以看見的「現行犯」,為何變成常態?公權力在睡覺嗎?各位人民,請捫心自問,當你因違規被公權力檢視時,你第一時間是怎麼想的?是:「抱歉,我錯了,下次不敢了」嗎?如果你這麼說的話,那可能不是我的生活經驗,我比較有把握的是這樣:「為何只取締我」、「其他人也都這樣」、「這是我的地,為何我不可以用」、「你等著,我要找民代」…,這種類似你不行,我可以的態度,讓執法單位無法貫徹成果,而且往往流於三分鐘熱度,像現在有網紅媒體關注,就全國矚目;等過一陣子之後,又故態復萌了。
出來走的路,遲早要還的。
議題發燒熱度難以預測,還路於民,是理想、也是願景,既然路是大家的,人民應該思考的不是別人甚麼時候要還我,而是,我們到底甚麼時候願意把路讓出來,要如何更安全的駕駛,讓路就歸路、橋就歸橋,恢復原本供公眾使用的功能,不要再私人任意利用。
*作者為一個生活在台灣,看著這土地上所發生的各種事情,想說些什麼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