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讀《白鯨記》?因為我們很多人可能許久沒讀這樣子的小說了,而且,我們應該也不再這樣子寫小說了,但那樣恢宏的景觀仍應該深深記得,讓我們不會變得瑣碎而斤斤計較、並屢屢相互憎惡。
《白鯨記》寫於一八五一年,書寫者是美國人梅爾維爾,地點不重要就說是美國東北角的最早移民地點新英格蘭十三州,人是才剛乘坐五月花號到來沒太久的英國清教徒,也就是說,新天地住的其實是老歐洲人而非真正的原民,融合著也相互排斥著相當程度的文明和原始—大致如此。
小說說的是個捕鯨(已不再被允許)的故事,但在海洋這個廣袤的、泯除了時間感空間感以及幾乎全部差異的神奇舞台,逐漸浮現出來的卻是雪山一樣、神話一樣、似真也似魔的鉅大無朋白鯨莫比敵克,以及上天入地瘋狂追躡它的皮廓德號獨腳船長阿哈,最終,讓這個故事「成為宇宙的象徵及其鏡子」—我們或聽過這樣的講法,說《白鯨記》是大小說,是史詩小說,但比較精緻的說法應該是波赫士所講過的這句話:「這部作品把小說帶回到它的源頭—史詩。」
昔日,神話裡的北歐人把海洋命名為「巨鯨的道路」,人本來就是魯莽的闖進這個不屬於人的世界。
稍後,寫自然世界的傑克.倫敦在《海狼》裡如此寫一場海葬:「我只記得海葬典禮的一部分,那就是屍體應該丟入海中。」
《白鯨記》幾乎不需要別人來解釋,它要我們做的只是直接閱讀,某個字詞還沒學會也無妨的直接讀(我自己第一次讀是小學時,借來的),然後,接近平等的交談。我們說,《白鯨記》當然已經是用文字寫成的,但它回頭模仿著口語說故事的務必明朗形式,話語在說出口那一刻即被聽懂,若有所(暫時)隱瞞,不過是說故事人那種職業技藝性的吊人胃口而已,誘著你,嚇你。唯一遊移不定的可能是小說的通體寓意,這其實不怪我們讀者自己想不清楚它,這一百多年來更多經驗豐富的閱讀者、研究者也無法確認所以爭議不斷,因為阿哈和莫比敵克這趟喪心病狂程度的爭鬥,並非能夠簡單凝結成一句話的生命教訓,一句話的真理,硬要聽這個,我寧願相信這揭示的是人不可解的愚蠢,以及,大自然如此令人費解的愚蠢。《白鯨記》的寓意,是蕭伯納講的那一種,它甚至無法期待由梅爾維爾本人來解釋,「因為這種解釋可能正是作品所要尋找的」。
即便在文學這個理應柔軟的世界,寓意還是一直被想成是偏道德的(或其負片,反道德的),再加一個完好的句點,以至於作品(故事)被抹去光采,被用後即棄,被當只是謎題,書寫者很陰險的只使用來讓人掉進已挖好的末端陷阱裡如整人。所以這麼多年來我謹慎的幾乎不用寓意這個詞。我以為的寓意,是事物和事物一種忽然得到的驚喜聯繫,在一個點上的奇妙相遇,本雅明特別強調了它的輕靈,用華文來說是「輕紗引風」;它不僅不封閉而且更像是個開始,像彷彿若有光的洞窟,通往他者,通往鳥獸蟲魚,最終或許是一整個世界(如果一直想下去的話,如卡爾維諾所言,從任一個點開始,最終好像都通向整個世界),也因此,寓意更像是人想像力的某一趟奇異飛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