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這麼說,象徵應該大於寓意,多重寓意。
梅爾維爾是命運多乖多蹇的人,始於窮苦終於窮苦(一八一九—一八九一)。他生於一個喀爾文教派的大家族,但十二歲即家道破敗並喪父,從這個年紀就輟學工作;他的航海經歷開始於十九歲,先商船,後捕鯨船,是開了大視野,但應該也都不是愉悅的生命經驗,而是長時間孤獨且一成不變的日子,不知何時襲來的致命凶險,加上殘酷專權的船長等等。其間,梅爾維爾不堪忍受開過一次小差,在南太平洋馬克薩斯群島和土著泰皮人生活了一個月;也曾因為參與針對船長的抗暴行動而被囚。《白鯨記》的書寫,也許就是啟始於對這一斑駁經歷的一次回想。
即便是《白鯨記》這部小說也一樣是淒涼的。《白鯨記》寫成於梅爾維爾三十二歲,但終其一生此書幾乎無人聞問,據說總共只賣出五本(我在出版世界多年,沒聽過有這種銷售數字)。這本書一直要到二十世紀初才被想起(死後二十多年,連成為幽魂都等不起),才逐漸還它公道,甚至被慷慨贈予美國最偉大小說的殊榮;也就是說,《白鯨記》在梅爾維爾本人心裡的圖像和我們的完全不同,他不會真的知道自己做成了什麼事,也許只覺得自己做了件蠢事吧。但願他自信點乃至於自戀點,會苦笑想著他所熟讀《聖經》裡耶穌的話語,別把珍珠扔給豬群云云。這是文學書寫最核心的孤獨,我想不出有哪一行哪種志業這樣,完成的時間,完整報償的時間需要這麼久,長到荒謬,長到讓諸多東西失去意義轉入虛無。
所以波赫士這麼說他:「梅爾維爾和柯律治一樣習慣於絕望。《白鯨記》其實就是一個噩夢。」
但這還真沒那麼容易看出來。我指的是,就《白鯨記》的「書寫材料」,我們處處找得到和梅爾維爾生命經歷的直接聯繫,但氣氛上、心境上卻大大不同,甚至多是背反的。最明顯便是語調,這是我自己最喜歡,一種最興高采烈的、始終不改興高采烈的說故事方式,就從第一個字開始,「就叫我以實馬利吧。/前些年前—且別管究竟是多少年前,我口袋裡只有很少的錢,或者沒有錢……」。開頭決定出海捕鯨如此,結尾「每個人都死了」仍如此;尷尬時如此(比方得和陌生的異教徒野人魚叉手睡同一張床),卑屈時如此(比方第一次見到阿哈船長),恐懼時如此,距離如此興高采烈最遠的東西之一正是絕望。語調是人思維乃至於人格的「果」,卻又總是倒回頭來成為人思維和人格生成變化的一個「因」,調節血脈驅散愁悶,讓人用更加興高采烈的目光看世人、看世界。
這也許是我們可仿效的,試著從改變語調開始,再及於眼睛,及於內心。
在這個髒兮兮的捕鯨人世界裡,被寫得最有品最高貴的人物,居然是野人魚叉手魁魁格,我所認得的人讀《白鯨記》無不這麼想。這到今天不難,因為政治正確了,所以就像可以死人但絕不能死小狗死小貓一樣,在好萊塢甚至已是一種公式了(上帝是黑人,總統是黑人;俠盜羅賓漢的導師不是英國神父,而是更聰明也更文明的黑膚摩爾人)。但才十九世紀中的美利堅空氣可不是如此,那是喀爾文教派那個最嚴酷的白人上帝仍高懸每人頭頂三尺的時代,燒個人吊個人用石頭打死個人仍不算什麼大事,只是沒再那麼公開方便而已,如今仍活在美國南方的三K黨人(喀爾文教義的虔信者後裔)也依然如此。我讀著書中說故事人以實馬利忘情看著魁魁格腦袋那一幕,他講魁魁格從頭骨構造到容貌像極了喬治.華盛頓,是「野蠻人化的華盛頓」,當下,我有一種穿越時空的不寒而慄之感,一隻貓剛剛走過了我的墳墓,這如何能不是褻凟?要知道,華盛頓一直被美國人認定是最接近神的人,「他是好人中最偉大的,也是偉人中最好的。」終整個十九世紀如此。我開始這麼想,這部小說被美國人整整遺忘了六十年只少不多,也許是幸運,噤聲的時間寬容了梅爾維爾,也保護了《白鯨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