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16日表示,監察院對原住民失業率攀升問題,自民國99年立案調查、糾正原住民族委員會,在持續追蹤5年之後,發現原住民失業率已由98年的8.69%,降低到103年底的4.05%,除了隨同全國失業率降低而下降之外,與一般民眾失業率的差距也縮減。
民國99年3月3日,監察院通過糾正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指出原住民失業率高達8.69%,較全國一般民眾失業率6.04%為高,且失業周數也較一般民眾為高。另一方面,原住民國初中與小學以下教育程度者,合計為49.83%,同樣高於一般民眾的32.16%,顯示原住民整體教育程度明顯偏低。
糾正案文表示,原住民從事工作多以低技術性或體力性工作為主,待遇偏低。一般民眾每月工作收入為原住民有酬就業者之1.53倍,因此改善原住民就失業及尋職難度,亟待原民會解決。
再者,立法院90年10月公布《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各級主管機關應建立原住民人力資料庫及失業通報系統,輔導原住民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但原民會遲至94年才辦理「建置原住民人力資料庫暨職場安全網計畫」,距今已逾3年,致資料已無法反映當前人力資源狀況,嚴重影響調查資料之正確及完整性,也有違失。
持續追蹤5年之後,監察院表示,原民會為避免資源重疊並與勞動部職訓計畫區隔,推動原住民職業訓練運用計畫,在101年培訓760人,102年培訓917人,103年培訓923人,培訓後就業率也由97年的55.7%,提高到103年的74%。勞動部配合原民會推動促進原住民就業方案,101年培訓2051人,102年培訓2288人,讓更多原住民擁有就業專長。
在實際輔導就業人數方面,原民會透過原住民就業服務員在101年成功媒合3607人就業,102年成功媒合3899人就業,103年成功媒合3461人就業,累計3年成功媒合1萬967人就業。原民會結合各部會推動的促進原住民就業方案也在103年協助1萬1975人就業。
監察院指出,對於尚未完成就業的原住民,原民會在101年追蹤關懷3萬8742人,102年追蹤關懷4萬2514人,103年追蹤關懷4萬315人,3年合計完成12萬1571人追蹤關懷。
監察院說,提振原住民就業率,是讓原住民擁有釣竿的重要對策,原住民就業仍面臨工作型態易受外部經濟環境影響而失業可能性偏高、依賴政府提供的臨時性工作恐不利於人力資本的發展等問題,監察院將持續監督有關機關,共同降低原住民失業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