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務機關蕭規曹隨的陋習容易忽略時代的變化,以致於公共資源的配置,一直未能跟上時代的腳步,資源錯置是台灣社會無法大步邁前的主要病灶。當農業生產占我們GDP比率很高的時期,農作物有利可圖,大家自然將交通、用水方便,最平、最肥沃的土地,拿來供作農業用途;但時過境遷,最近幾十年來台灣農業產值的GDP占比都不到2%,我們卻仍將大量、珍貴的土地資源用法律指定為農地,保留為農用,這樣對嗎?
農地農用這不合時宜的法令如果不改,因而產生的各種弊端就會層出不窮。如今靠土地生活的老農都已做到70-80歲了,辛苦一輩子仍盼不到其他出路,終生處於經濟弱勢的地位;年輕人眼見父執輩長年勞動辛苦卻無利可圖,故很少有接班意願,這是法令過時不公不義的第一個弊病。過多的農地讓農作物的供給增加,而賣不出好價錢,農民自然入不敷出;因此政府每年都得編列巨額預算來補助農民生活,有限的預算大量地拿來補貼農業,自然會排擠其他的施政計畫,這是第二個弊病。而為防堵國外農產品進口壓低國內市價,增加政府補貼農業的預算,我們還得築起超高關稅和非關稅的壁壘;然縱使在高貿易壁壘的保護下,我們的農民仍普遍地入不敷出,國內的消費者不但沒有占到農地大量農用的便宜,外國好的食材不是進不來,就是賣價因進口障礙多而墊高,這是第三個不經濟的地方。此外我們非理性的農業保護政策,曾一再影響他國與我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的意願,以致於台灣的出口產品一直在國際上處於相對不利的競爭地位,影響我們產業升級的速度,這是第四個弊病。
我們土地政策因沒有跟上經濟發展的腳步,大部份的土地都綁在農業用途後,其他需用土地的產業或住宅就只能自求多福。政府非農政機關為滿足產業需求,不斷地找些零星的土地成立科學園區、加工出口區、工業區、智慧園區、航空城等,中美貿易戰動搖台商西進的信心,有人想將工廠搬回台灣卻找不到足夠的土地,政府和民間想發展太陽能發電,也找不到地種電;放著大片完整的農地不利用,拼命找些次級土地來發展新興或回流的產業,這是捨本逐末的第五個弊病。民間不想外移的中小企業為求出路,難免私下占用農地私接水電違法經營,這些地下工廠的鐵皮屋在台灣各地到處看得見,有如早期台北建築物屋頂加蓋一樣,除讓人覺得公權力不彰以外,不管是廠房或建物安全都令人堪憂,這是農地農用引發的第六個弊病。台灣的年輕人普遍因房價高買不起房子,而房價高的原因跟土地的供給有關,我們的建地少、閒置的農地卻到處都是,違法興建的農舍也不少,這是不當土地政策衍生的第七個病灶。法令若跟不上時代的腳步,就會讓守法者無法安心生活,同時也讓執法者無法狠心地執法,當很多人被迫生活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情境下時,社會自然清明不起來,這是第八個病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