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9日通過「打詐新四法」,加強對網路平台廣告業者管控。對此,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表示,臉書詐騙最為猖獗,建議刊登廣告須採取實名制、並交代金流。他強調,政府打詐須統籌,如數位發展部(數發部)、金管會等機關似都束手無策,只好互推責任,「詐騙橫行是政府不作為所造成的!」
「打詐四法」包含「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洗錢防制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及「科技偵查及保障法」等修正草案,將課予7大關鍵產業防詐義務。此次修法關鍵在於對平台廣告業者管控,如抖音、臉書、Google等大型境外業者應在台設置法律代表,協助落實詐欺廣告通報等,若不配合,依法最重可處2500萬元。
對此,謝金河9日在臉書指出,打詐四法通過後,臉書跳出的畫面仍充斥他的詐騙廣告,似乎擺明跟著政府對著幹。修法重點在於政府的執行力,建議在臉書刊登廣告必須採取實名制,並交代金流,一旦有人受騙,刊登廣告的平台及廣告業主必須付連帶賠償責任。
謝金河認為,臉書,Line,YouTube或Google至少在台灣要指定負責人,這些平台接受詐騙廣告是營業行為,不是言論自由,必須受到規範。他強調,政府打詐必須統籌,不能互推責任,形成三不管地帶,像是數發部,金管會,警政機關,內政部,大家好像都有責任,最後好像都束手無策,只好互推責任。
謝金河透露,新科內閣部會首長告訴他,準總統賴清德對於詐騙橫行、目無法紀非常在意,聽說賴給數發部新科部長黃彥男的指令,就是全面打擊網路詐騙。而今天的行政院會,將卸任的陳建仁院長召集內閣首長推出打詐四法,自己給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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