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因公布援助烏克蘭專案密件內容,被外交部赴台北地檢署提告洩密,北檢簽分他字案調查,並將徐巧芯列為被告。對此,媒體人黃暐瀚分析,外交部很確定一定告得成,在有犯行和犯意的情況下,根據《刑法》第132條,不起訴徐巧芯,看起來是絕不可能的。
對於徐巧芯先後被台灣基進、外交部提告,國民黨內紛紛表示力挺,立院總召傅崐萁表示,揭弊本就是立委天職;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說,不樂見立法行政關係對立。徐巧芯自己則出示捷克外交部國際期刊指出,相關資料早在3月份就已被揭露,這份資料不應該是密件。
民進黨10日在臉書批評,徐巧芯大踩法律紅線,視機密於無物,且毫無悔意,「初四了!巧芯!」對此,黃暐瀚在《關鍵時刻》節目2斷談話中提到,外交部長吳釗燮針對此事稱「總統蔡英文與行政院長陳建仁都支持他」,府院黨同時出手,一定告徐巧芯到底。
黃暐瀚進一步說,在府院黨的壓力下,徐巧芯最後一定被起訴,但不一定會判很重,因徐巧芯涉犯的是3年以下的《刑法》第132條第一項之「公務員交付或洩漏機密文書罪」,而非《國家機密保護法》。但即便不是重罪,徐巧芯拿出來的那個動作就是犯行,從來沒有立委這麼做;而一直講則是有犯意,且代表毫無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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