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漂綠、不漂SDGs,我們一起從商機中改變世界
青柳仁士在<<企業的SDGs成功術中>>一書開門見山,經濟利益的追求與環境、社會公益的實現,是否必然存在著本質上的互斥關係?事業或團體的業務活動是否必然無法兼顧獲利與環境、社會公益?是最常被提起的疑問。
因應全球氣候變遷議題逐漸獲得全球普遍重視,前面的疑問重新被檢視,轉化為正向的調適減緩措施。SDGs(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不僅代表著商業活動能兼顧社會、環境利益的實現,同時也讓永續發展原則更具有行動與操作的可行性。
SDGs改變市場環境,把企業都捲入一場氣候變遷調適緩解的全球改革風暴中,周遭看待企業的角度也隨之產生質變。企業參與SDGs商務為企業求生之自然反應,既為形象加分,也能更好的接軌國際,不僅有益於企業內部生產、組織、文化、社福及公司治理,更對企業社會責任做了最佳示範。
企業被要求做ESG永續報告書,一是自我揭露企業現況與永續相關資訊,二是述說企業執行永續轉型的決心,透過自願性盤點與減碳目標設定,逐步導入GRI準則(GRI Standards)、TNFD(自然相關財務揭露)、TCFD(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和CDP(碳揭露計畫)。
聯合國為降低氣候威脅、減緩無形之資產損失,將生物多樣性和自然資本納入永續準則的評分項目之中。標普(S&P)公布道瓊永續指數(DJSI),2023年台灣企業榜入選增至35家,首度有生技公司進榜。
DJSI透過全球企業永續評比CSA分數,作為企業是否納入S&P指數之依據,特別是在環境面向,CSA在2023年著重在生物多樣性等六大面向,包括運輸脫碳、企業是否設定與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吻合的永續策略,氣候目標、水資源管理等。在社會面向,問題更新集中在5個主題:客戶關係管理、吸引與保留人才、普惠金融、責任內容和對社區的影響等。
四、企業進到社區部落如何雙贏
那麼,從生物多樣性及社區永續的前提,我們要如何橋接企業和社區部落這兩端?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前林務局,以下簡稱林保署)呼應我國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GBF)及SDGs,於2024年4月正式上線「公司團體參與自然碳匯與生物多樣性保育專案媒合平臺」(又稱ESG專案媒合平台),提供並鼓勵企業做林業相關之ESG專案參與及媒合。期盼藉由公私協力方式鼓勵企業參與森林經營、自然棲地維護或生物多樣性保育等工作,共創雙贏互利。
企業ESG專案可從盤查企業本身的營運開始,從中尋求避免生物多樣性減損或助益的可行方案,並藉由參與30X30的棲地保育工作投入生物多樣性,包括協助保護區經營、協助社區或其他組織維護有效保育地(OECM)、經營自有土地成為有效保育地等(林華慶,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