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一方皆承認:對任一方太平洋區域之武裝攻擊,將危及另一方自身和平與安全;任一方並聲明將基於各自憲法之程序應付此共同危險。」
《美菲共同防禦條約》第四條
在第一島鏈的盟友當中,菲律賓與日本都與美國簽訂了共同防禦條約,包括1951年的《美菲共同防禦條約》與1960年的《美日安保條約》。台灣與美國雖在1954年也簽訂了《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國在1979年建交後,該條約也在1980年1月1日終止,美國對台灣的防衛責任改由《台灣關係法》規範,但這個責任除了提供「防禦性武器」之外,到底包不包括出兵協防(或者說,該法第二條所為「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來決定臺灣的前途之舉...為美國所嚴重關切」究竟是什麼意思),華府至今仍保持「戰略模糊」的立場。
日本與菲律賓雖然有《共同防禦條約》的美方防衛承諾,今年菲律賓與中國在南海的爭端又不斷升級,讓美國國防部長奧斯丁(Lloyd Austin)3月時再度重申「鋼鐵般的防衛承諾」,同時強調《美菲共同防禦條約》適用於南海,呼籲中國應當遵守國際法。不過隨著中國海警上個月在爭議水域「執法」,強行登上菲律賓船隻扣繳槍枝、砸壞設備,甚至造成8人受傷、其中1人右手拇指被撞斷,美軍是否應該對盟友捲入南海爭端做出更明確的表態、甚至直接派兵援助菲律賓?也成為廣受國際關注的議題。
美國海軍陸戰隊退役上校紐山姆(Grant Newsham)對《美國之音》表示,美國能夠對菲律賓採取最明確的支持行動,就是派出美國海軍在菲律賓可能遭遇中方霸凌的水域一同行動。他強調「美國越是遲疑,美方信譽就會越受動搖,中方也就更加有恃無恐」。由於中美在爭議水域發生流血衝突的同時,美國與菲律賓其實正在進行年度聯合軍演,美軍陸戰隊第一遠征軍就在菲律賓行動,紐山姆據此認為「美軍已經準備好了,只是還沒接到華府指示」。
不過美國總統真的會下令介入南海衝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