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在華亞科技園區開發案收受500萬元賄款,桃園地檢署今(27)日偵結起訴,具體求刑12年。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鄭文燦疑在收賄後驚覺遭監聽,一度斥責白手套廖姓父子「嘴巴很大」,擔心受波及才退還賄款,雖鄭文燦矢口否認,今仍被檢方起訴。
桃園地檢署指出,楊姓企業高管為推動林口工五工業區土地重劃案(華亞科開發案),透過廖姓父子接觸鄭文燦,意圖以自辦市地重劃的方式,將9.12公頃農地變更為產業專區,估可獲取約24億元的土地利益。而後在2017年9月7日的關鍵會議中,鄭文燦親自主持並推動變更案,更讓廖姓父子出席會議表達意見。
檢方指出,同年9月14日,楊男讓廖姓父子以牛皮紙袋包裝500萬元現金,夜奔鄭文燦市長官邸,將現金放在會客室茶桌下,並以口形與手勢比「5」示意,鄭文燦也以台語「知、知、知」回應。然而,鄭文燦疑在隔年在得知廖姓父子手機遭監聽後,態度180度大轉變。
據媒體報導,鄭文燦在廖男交付600萬政治獻金時當面抱怨,「你爸嘴巴很大,已經被監聽了!」隨後即停止對重劃案的護航。而後,楊男同年8月與廖男在鄭文燦的行程中「堵人」,讓鄭文燦大怒,擔憂恐遭監聽,而後雙方於官邸歸還500萬賄款與600萬政治獻金,此案宣告破局。
檢方直指,鄭文燦身為直轄市市長,應以清廉自持,但卻利用職權收賄,並護航私人土地開發案,嚴重違背官員職責,侵害國家利益;並在知道被監聽後才退還賄款,毫無悔意,檢方因此主張對鄭文燦從重判處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