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2017柯市府晨會紀錄 綠議員指柯文哲知悉且掌握進度:不要再欺世盜名

2024-09-05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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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林延鳳(見圖)5日再就京華城容積率案,對柯文哲提出質疑。(資料照,蔡親傑攝)

台北市議員林延鳳(見圖)5日再就京華城容積率案,對柯文哲提出質疑。(資料照,蔡親傑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延燒,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今(5)日再出示柯市府市長室會議紀錄,對柯文哲聲稱不知道840%容積率和「圖利」提出質疑。林延鳳指出除了自己日前所揭露「柯文哲親簽拒絕和解公文」外,再有3大證據顯示柯文哲知悉且掌握該案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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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延鳳指出,證據一是2017年5月3日晨會紀錄,當天,柯文哲裁示如下,「京華城基準容積疑義案,請都發局就當年資料,並參酌各方意見(包括學者、議員等)研析後,作成行政處分並正式上網公告及函覆京華城(上網公告前,先至市長室會議報告),列管3個月。」試問,如果柯文哲對相關案情不知悉,或不干預,要如何列管3個月並要求時任都發局長的林洲民報告?

20240905-京華城案延燒,林延鳳再提出會議紀錄等多項證據,對柯文哲提出質疑。(林延鳳提供)
(林延鳳提供)

證據二,林延鳳說根據2017年6月5日晨會紀錄,當天,柯文哲針對「京華城容積」裁示所謂「本府立場」,「京華城容積率研析案,本府立場為下,周四監察院質問請相關人員妥為準備1. 本案基地由工業區變更為商業區,係基於開發許可及土地變更回饋之精神,並附帶捐地、提供停車空間、限定容許使用項目、指定京華城大街廓整體開發等條件,在完成上開都市計畫規定的情況下,基準容積率始有依整個基地面積計算392%(70%×560%)之情形。2. 京華城未完成與西北側土地整體開發,即未達成80年公告計畫書規定應採大街廓整體開發之要件,故有關基準容積率自不能割裂處理而以個別基地認定容積率為560%。」

林延鳳指出,試問,如果京華城容積率不是市長權責,他要如何「定調」所謂市府立場?她再揭,證據三是2017年8月22日,林洲民後來提供給柯文哲市長的文字報告中明確表示,「如直接由市政府發文給京華城認定容積率560%,難有專業準據,不但未能解除都市計畫的疑義,也會淪為不同主政者不同見解及因人設事之說。」在在顯示主管機關已善盡提醒之責,此外,沈慶京要求12萬平方公尺的允建樓地板面積應作為「永久性保障」,林洲民也明確表示,請京華城自己來都委會陳情,市府「不宜納入」未來公展方案。

20240905-京華城案延燒,林延鳳再提出會議紀錄等多項證據,對柯文哲提出質疑。(林延鳳提供)
(林延鳳提供)

林延鳳質疑,如果當時直接給「560」或者「678」都有違法、因人設事疑慮,為何給「840」還不知道是違法圖利?既然林洲民當年都清楚告知,京華城應該循都委會正常陳情管道表達意見,為何國民黨議員應曉薇在便當會時還要「交辦」?這份報告確實有提供給柯文哲參考,更是在當年面對監察院進行糾正,逼市府要給「560」時,提供給市長室的「大簽」所檢附之附件,柯文哲也在當年9月25日蓋了章。

林延鳳批評,柯文哲若要堅持說謊,進土城講給自己聽就好,不要再欺世盜名。柯文哲、林欽榮與林洲民講的話,都要負責任的查證,2017年前都發局長林洲民確實向柯文哲表達京華城容積放寬不宜,會有不同主政者不同見解及因人設事疑慮。2017年5、6月的市長室會議紀錄,險是京華城當時的容積就是392%,且因為未完成西北側的開發,自基準容積率不能割裂處理而以個別基地認定容積率爲560%。

林延鳳指出,這顯見,當時柯文哲早在2017年就知道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要爭取京華城容積放寬,而林欽榮跟林洲民都以自身專業表達反對態度、都拿出公文跟會議紀錄來證明,民眾黨還只出一張嘴說「看圖說故事」。「要相信柯文哲還是雙林呢?相信社會大眾心中自有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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