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管理銀行信用資源,抑制房市投機與囤房行為,並引導信用資源優先提供無自用住宅者購屋貸款,央行修正「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自今年9月20日起實施。主要修正重點如下:
1. 新增規範自然人名下有房屋者之第1戶購屋貸款不得有寬限期。
2. 自然人第2戶購屋貸款最高成數由6成降為5成,並擴大實施地區至全國。
3. 公司法人購置住宅貸款、自然人購置高價住宅貸款及第3戶(含)以上購屋貸款之最高成數由4成降為3成。
4. 餘屋貸款最高成數由4成降為3成。
此外,央行認為搭配調升存款準備率,透過加強貨幣信用的數量管理,以強化央行道德勸說措施及本次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成效,將有助進一步減緩信用資源流向不動產市場。新台幣活期性及定期性存款準備率各調升0.25個百分點,自今年10月1日起實施。
央行強調,未來仍將持續檢視不動產貸款情形與本行管制措施的執行成效,並密切關注房地產相關政策對房市的可能影響,適時調整相關措施內容,以促進金融穩定及健全銀行業務。
央行表示,新台幣匯率原則上由外匯市場供需決定,但若有不規則因素與季節因素,導致匯率過度波動或失序變動,而有不利於經濟金融穩定之虞時,央行將本於職責維持外匯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