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2019年獲報,得知一名年僅6歲的男童多次因父親的不當管教受傷,而且父親還有酗酒後家暴的問題,再加上男童自小父母離異,未獲妥善照顧,縣府遂安置其至機構生活,迄今已有5年時光。由於安置期即將屆滿,南投地院確認男童並無返家意願,但仍願持續與父母維繫關係,考量如今11歲的男童對於安全與自我保護能力不足,因此裁定延長安置3個月。
4歲起遭醉酒父多次家暴!男童不願回家
根據南投地方法院裁定書,南投縣政府2019年4月24日接獲通,得知當年只有6歲的小明(化名)被其父管教成傷,造成四肢多處條狀瘀傷,而且小明2017年10月17日、2018年12月4日、 2019年3月18日也曾因父親的不當管教遭通報,顯見其父未能適當教養。另外,雖然小明和祖母、姑姑同住,但後者2人都未發揮照顧及保護能力,南投縣府評估小明無其他人可提供保護及照顧,故將其收容於安置機構。
據了解,小明很小的時候父母離異、由父親撫養,只是父親有酗酒惡習,過去經常在喝醉後家暴、毆打小明,甚至在2019年間,明明3月才通報家暴,怎料不到半年小明又被父親毆打成傷。南投縣府社會局評估後,決定予以安置,小明至今已在安置機構生活5年。
由於安置期間即將到期,縣府社工詢問小明後,對方表示並無返家意願,但仍願意持續與父母維繫親情,因此縣府也將持續安排會面,並繼續向南投地院聲請延長安置3個月。
家暴父還想「父子團圓」!法院審酌「2關鍵」裁定繼續安置
南投地院審理時,小明父親表示,雖然如今仍有喝酒,但都只有在回家後睡覺前才喝,還希望孩子不要再安置,可以盡快回家、父子團圓;至於小明母親則希望可以把小孩接回、由她照顧。南投地院審酌小明父親前因不當管教,其親職功能及教養觀念是否已確實改善,顯尚有疑慮,須持續透過父子會面交往情形觀察,不宜讓小明返家與父親同住。
另外,小明年僅11歲,自我保護及照顧能力薄弱,雖小明目前稱希望把孩子接回自己照顧,但其母長期未與孩子共同生活,所提改定親權事件現仍在審理中,照顧功能是否完足有待評估,且經社工訪查,小明也沒有其他適當親屬足以提供安全妥適的照護,為了維護小明的最佳利益,法院認為小明有繼續安置之必要,因此准許南投縣府安置3個月的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