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生桃園中壢警分局警備隊葉姓警員在抖音以「凌雲小當歸」之名說:「我是中國人,我愛祖國」等內容,桃園市警察局督察室18日公布懲處記過一次。同時,陸配網紅亞亞在台灣被移民署認定鼓吹武統言論,成為史上第一人,被廢止「在台灣的依親居留許可」,10天內必須離境,引起社會議論。今天在台灣說「我是中國人,我愛祖國」,會被政府記過與批判;若說「我不是中國人,我愛台獨」就會被記功與表揚嗎?
1912年,國父孫中山建立「中華民國」,簡稱「中國」,所有中華民國的國民自稱為「中國人」,名正言順且約定成俗。當時「中華民國」的正式及外交上英文的國名是 Republic of China。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播遷來台灣迄今,國號「中華民國」沒有改變,Republic of China沒有改變。目前在台灣全體國民的身分證、公文書及護照,上面刻印「中華民國」或Republic of China,亦都沒有改變。Republic of China的 “China”,字面上的意義是「中國」,等同「中華民國」之意。所以我們現在台灣的國民稱自己為「中國人」,或稱「台灣人」,或稱「閩南人」,或稱「客家人」等,皆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何錯之有呢!
台灣人又稱閩南人,主要是來自福建南部,講的是閩南語,閩南語的歷史淵源有古商語與唐朝官話、河洛語、百越語等。台灣傳統建築是閩南的建築風格,還有堂號、宗祠,廟會、甚至逢年過節及祭拜祖先等,無一不是來自福建閩南,而這些文化、語言與民族,又是幾千年來深受中原漢民族與文化之影響。台灣人所敬拜的神明,如:媽祖、觀音、關公、濟公、土地公、玉皇大帝等,盡都是來自中國大陸。楊麗花的歌仔戲,緣起於閩南漳州移民帶來其原鄉流傳的「歌仔」小調與當地流傳的「歌仔」與「車鼓」,便在宜蘭融合發展成為「本地歌仔戲」。台灣的廟會、舞龍舞獅、八家將、宋江陣等,也都是由中國大陸傳來台灣。
無論我們是第幾代的台灣人,我們永遠無法否認我們的祖先最早是來自中國大陸的福建省或其他省分。俗語說:「吃果子, 拜樹頭」,台灣人敬拜神明與祖先,都是來自中國大陸,稱為「祖國」,是祖先來自的國家,何錯之有。「祖國」或「中國人」是一種文化、歷史、宗教、民族情感的名詞,絕非是政治正確的名詞,更非無限上綱於國家認同的問題。
民進黨黨綱的基本綱領,開宗明義宣示:「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所以民進黨成立迄今,從總統、黨主席,到所有黨公職人員及黨員,均需服從最高之黨綱,戮力要建立「台灣共和國」。宣誓並鼓吹要建立「台灣共和國」,其意在消滅我中華民國的政體與憲法,破壞台灣人民現有的自由與民主生活,更恐怕成為中共武力犯台之藉口。所以民進黨的台獨主張與言論,遠比「凌雲小當歸」與「陸配亞亞」的言論更危害國家與社會千萬倍矣!
台灣在廢除《刑法》100條的同時,又增加了「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為要件。言論自由雖然是以國家安全存續為界線,但不應人民說了一些政治性的言論,就因言入人於罪。民進黨黨綱主張: 「維護人的尊嚴及基本人權。思想、信仰、學術的自由,不得以任何法律限制;限制言論、出版、集會、結社自 由的法律,應遵守方法與目的相成比例之原則,不得超過必要的範圍。」民進黨政府對待葉姓警員與陸配亞亞,不僅違背《憲法》保障言論與信仰的自由,更是自己打臉自己的黨綱,讓綠色恐怖的氣氛瀰漫於社會之間!
大法官《釋字第509號》:「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11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意,促進各種合理的政治及社會活動之功能,乃維持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不可或缺之機制,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保障。」夏珍專欄:柯文哲的恨─台灣司法真的是政治工具?更多文章
我們呼籲民進黨政府不應太過政治化,藉故打壓,羅織入罪,比白色恐怖更勝一籌。台灣已經邁向完全民主與自由的時代,沒有人要為自己的政治言論,及對於國家、民族或祖國認同而道歉,甚至而受罰。
*作者為自由評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