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2023年在上海,遭大陸國安單位拘捕將近2年,於2025年2月17日在上海一審公開宣判。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26日回應,李延賀因觸犯《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合新台幣22萬元)。「當事人與家屬十分清楚刑期,民進黨卻一再惡意炒作,就是要污衊大陸司法體制。
兩岸人士向《風傳媒》分析,富察被判處3年徒刑,已經坐了2年牢,還有1年,再加上1年剝奪政治權利,但即便出獄,恐怕也回不了台灣。
在此之前,富察(李延賀)2023年返回上海探親、處理戶籍註銷事宜後失聯,接著,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時任發言人馬曉光相繼證實,李延賀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正在接受大陸國家安全機關調查,和上海市國家安全局依法對涉嫌從事「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活動」的犯罪嫌疑人李延賀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相關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等。
接著,近兩年來,陸方未有該案進一步發展揭露,不過,中國高級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苗生明於今年2月底曾表示,已依法辦理「李某賀煽動分裂國家案等重大危安案件」。
陳斌華首先指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今年的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李延賀依法依規、公開公正。「宣判後當事人當庭表示伏法認罪,在法定上訴期內,未提起上訴,相關判決已依法生效。」
由於李延賀一案刑期一直未公開結果,陳斌華指出,「至於刑期當事人和家屬是非常清楚的,因為已經告訴他本人和他的妻子。」陳斌華接著說,身為發言人,不願公開討論該案具體的細節,「民進黨當局對此一再炒作個案,就是想污蔑抹黑大陸的司法體制,所以完全是別有用心的。」
隨後,陳斌華公開李延賀刑期,「據瞭解,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2025年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李延賀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陳斌華強調,刑罰執行期間,有關方面將依法保障當事人及親屬及家屬的各項權益。中美貿易談判開條件!戴恩斯面告李強:川普要求阻斷芬太尼前體流出更多文章
陸委會3月17日曾表示,關於李延賀案,陸委會皆有掌握,但為顧及家屬意願,所以不便對外說明細節。陸委會指出,國台辦聲稱本案是「公開審判」,其實完全保密,且早已被中共當局拿來當宣傳樣板,未審已經先判,所謂「充分保障李延賀及其辯護人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云云,完全是謊言。
陸委會指出,李延賀對台灣的文化出版事業貢獻卓著,而中共關押李延賀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箝制台灣的出版界、學術界和文化界,試圖造成寒蟬效應。陸委會最後強調,「本案清楚顯示中共專制統治的本質,也再次印證國人赴陸一定要有風險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