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今(8日)舉行公民參與委員會會議,台北市長柯文哲指示《台北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應將投票年齡下修到18歲,但因自治條例須送行政院備查,柯文哲說,就訂18歲,「給他(行政院)刪啊,看他敢不敢刪」。
日前朝野雙方有意下修公投年齡至18歲,卻因閣揆同意權、不在籍投票等議題造成藍綠矛盾,最後修憲協商以破局收場。北市府今舉辦公民參與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其中一案討論《台北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委員建議將公投年齡下修至18歲。
柯文哲表示,這次修憲中對投票年齡下修,應該沒有爭議,但是「這個綁那個,綁到最後都不見了」,18歲以上犯罪就觸犯刑法,基於權利義務對等原則,投票年齡應該下修到18歲,並批評「修憲修到最後,一事無成」。
柯文哲表示,北市府可表態建議將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將自治條例修訂後送至市議會,此說受到在場委員支持。但公民參與委員施信民提醒,法令修訂完後,仍需送行政院備查,暗示北市修改自治條例可能受阻。對此柯回應,就定18歲,議會通過後送行政院,「給他(行政院)刪啊,看他敢不敢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