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29日下午召開環評大會,其中審查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開發環差案,台東原住民和聲援民眾近300人赴環保署前抗議,要求環保署尊重原住民、暫緩杉原案審查,待海岸管理法通過後再審。由於海岸管理法公告在即,環委及出席代表共識決議,此案發回,待相關資訊更明朗後再審。
環評大會經過約1小時討論,環保署長魏國彥認為「海岸法」施行細則即將公布,目前資訊仍不足,最後裁示暫緩審查,待內政部、觀光局釐清海岸保護區禁止事項後再審。
內政部代表於會中說明,此案開發許可已通過,相關建設工程分成兩條平行線,未來還要再申請建照與執照,依海岸法相關子法規需再行審查。至於海岸管理法與環評委員會的程序關係,未有牴觸。
環保署法規會強調,海岸管理法規範的特定區位有7項,假設未來此區有位於其中一項的範圍內,就涉及法律關係,「建議此案先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釐清,非屬環評主管法規的爭點後,再行送環評大會審查。」
杉原案早在民國91年就已通過環評審查,開發基地就在美麗灣正對面,規劃總面積高達26公頃、房間數達550間,是東海岸目前最大的規劃開發案。不過,該案因為超過3年未開發,依照《環評法》於民99年重啟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前後審了5年之久,今年3月在爭議中通過初審,再進環評大會討論。
「海岸管理法是採即日起實施,海岸管理法也有很多保護禁止原則在,」環保署副署長符樹強解釋,過去許多環評審理過程中,若有新法規出現都要遵守相關規範,而此案涉及海岸管理法的特定區位劃分,若未來被列為一級防護區,相關開發就該禁止。
環評大會主席魏國彥說,基於信賴保護原則,至少等到下個月份海岸管理法在海岸地區劃設較明確後,再行審查,不急於今天進行審查。
環保署說,類似案件與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8條的適用,會另洽中央法規標準法主管機關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