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推出公共住宅,市長柯文哲29日上午表示,不希望社會住宅帶給民眾「貧民窟」印象,副市長林欽榮也在臉書上提到修訂後的新版「出租辦法」,包括家庭年收入所得分位點提高至50%分位點,讓受惠對象擴大,而低收入戶入住公共住宅租金差額,也將由社會局公益彩券盈餘基金補貼。
林欽榮表示,27日與都發局及社會局討論,關於現行「出租辦法」的修訂,初步結論將朝向:未來申請承租社會住宅家戶家庭年收入所得分位點,由原先的40%,提高至50%,受惠對象擴大,但為保障弱勢族群居住權利,應以弱勢優先為原則。
昨天(2015/07/27)我與都發局及社會局討論平價住宅與公共住宅之整合可行性,未來將提送至台北市公共住宅委員會商議。關於現行「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的修訂,初步結論如下:一、市府正推動公共住宅管理照顧一條鞭制度,平價住宅維管納入公...
Posted by 林欽榮Charles Lin on 2015年7月29日
此外,市府也規劃租金原則由市價85折向下折減,並依家戶家庭年收入所得分位點浮動調整。同時放寬無自有住宅限制,涵蓋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無自有住宅者。
林欽榮說,公共住宅應以永續財務規劃思考,租金應依承租者收入每年浮動調整,訂定浮動租金計算公式,倘承租戶超過所得上限,則無法續租公共住宅。此外也增訂停權條款,已通知簽約而放棄承租者,3年內不得再申請本市其他公共住宅。
林欽榮提到,有關與社會局平價住宅與都市發展局公共住宅之整合,原則是低收入戶入住公共住宅租金差額由社會局公益彩券盈餘基金補貼。林欽榮也請社會局與都市發展局整理福民平宅及延吉平宅相關資料,研商是否採公辦都更方式辦理改建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