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15)日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預算時,立委葉宜津提及,新聞媒體處理選舉議題時,未善盡查證、平衡責任。NCC主委詹婷怡回應,目前已經移送4案到中央選舉委員會處理。
立院交通委員會今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NCC預算,葉宜津質詢時表示,自己發現某新聞台半小時內就播放11則特定候選人訊息,現已將證據交至NCC,盼能建立處理制度。
不含邱議瑩「嘸離開」案件
葉宜津也詢問,NCC目前移送多少案件給中選會?詹婷怡說,外界關注的不平衡報導有1案,其他3案是涉及《選罷法》的行為。詹婷怡呼籲,媒體報導必須公平公正,不得有差別待遇,否則將開罰20萬到200萬元。
另媒體詢問,NCC移送中選會的個案是否為綠委邱議瑩「嘸離開」的爭議事件,詹婷怡表示,不是邱議瑩的案件,是有民眾申訴節目在製播內容時,沒有正當理由而有差別待遇,現已移送給中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