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現在約有6千萬人被迫到處遷徙,可能因為戰亂、飢餓、貧窮被迫流離失所、甚至強渡地中海,成為碧波之下的亡魂。關於這些遠離家鄉的人們,每天都有零碎的新聞報導,但我們究竟要如何稱呼他們?在新聞媒體與公共輿論之中,你腦袋裡想到的是「難民」還是「移民」?兩個詞彙的關係好像越來越模糊了,但這很重要嗎?
是的,這非常重要,還記得前陣子炒得沸沸揚揚的「大體」跟「遺體」之爭,是要依循慣用語、還是尊重醫學名詞的專業,每個字詞背後可能都有不同的意涵與價值選擇。要將離鄉背井者稱為「難民」還是「移民」,除了給人的感受不同,更代表了身分的不同、適用法律不同、生活背景不同,聯合國難民署(UNHCR)對於這兩個詞彙,提出了解釋跟呼籲,詞彙的表達至關重要。
難民有權要求特殊保護
難民,是必須到處流竄、沒有安身之處的人,在2014年年底,全球有將近1950萬人面臨這樣的問題。他們的處境險惡且艱困,不斷跨越一個又一個國家邊界,尋求附近城市的庇護。這些逃亡自各國的人被世界定義為「難民」,他們如果回到家鄉,將會是另一個賭命的旅途,是一個潛在的致命後果。
目前,世界上有一些共通的難民保護法律,1951年簽署的《難民地位公約》(Refugee Convention)、1961年的《難民地位議定書》,這兩個法案台灣都有簽署,根據約定,簽署國家有責任保護領土內的難民;另外還有非洲統一組織的《非洲難民特定公約》,都是現代難民的保護的基石。這些條約的原則已經貫徹到許多國家、地域和組織,德國、瑞典、丹麥都是例子。上述國際條約最基本的原則就是難民不得任意遭到遣返,不然他們的生命與自由將會受到威脅。
聯合國難民署設立於1950年,長期以來就關注難民議題,他們認為,提供庇護的國家要給難民一個基本的生活權利,也就是「人性的尊嚴」。如同瑞典提供的職場訓練、德國的難民補助金等等,這些措施都是讓難民能夠迅速取得生活資本的條件跟方法,同時幫助難民找到一個長期解決方案。聯合國難民署表示,他們積極與世界各國政府合作,為履行義務的國家提供有效的幫助和建議。
「移民」法律不適用於「難民」
再來談談「移民」,移民是主動的選擇去留,他們不是因為死亡的威脅或是戰亂而被迫遠離家鄉,主要是為了工作而移動,以改善他們自身家庭的環境,或是其他條件如教育、家庭團聚、宗教因素等等。與難民最大的不同就是,他們返回家鄉沒有特別的障礙。
這是很重要的一個定義:移民返回家鄉,仍然受到自身國家的庇護與保障。而難民,他們沒有這樣的待遇。
對於世界提供庇護的國家來說,這樣的定義有必要釐清,因為各國還是按照政府制定的法律程序來行動,因此「移民」和「難民」的法律規範自然不同。
當「移民」和「難民」受到政治的介入,兩個詞彙間的定義被模糊,每個國家對於這兩著的區分不再有一個依據,而是靠政府自身判斷,再透過不同的法律來對待,聯合國移民署認為,不管是對「移民」還是「難民」,都無法保障他們的人權跟基本權利。
「用字很重要」(Words Matter)
去年曾經到過敘利亞的英格蘭作家蓋曼(Neil Richard Gaiman)日前在臉書上分享一段影片,影片中有許多大牌的歌手、演員,響應聯合國難民署使節的抗議活動,他們紛紛支持一個觀念──「用字很重要(Words Matter)」
近日中東難民潮,國際政治舞台上的人物或新聞媒體,因各自考量,刻意選用「移民」而不用「難民」,難掩其懦弱私心。任聯合國難民署使節的英國演員卡波蒂,發起抗議,一群演員歌手作家呼應拍攝短片,訴求用字重要,是為人該謹守的情操責任。去年曾到敘利亞...
Posted by 幸佳慧 on 2015年9月29日
所以,回顧一下今年和去年那些從希臘橫渡地中海,不斷湧入歐洲的人們,哪些是「移民」和「難民」?其實都有,但更大一部分,是從伊拉克、阿富汗等地區來的難民。聯合國移民署希望,在歐洲的政治人物們,可以放下偏見和利益,共同為那些無家可歸的難民們伸出援手,給予難民和移民基本的尊重,建立人道主義的普世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