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李蒨蓉登阿帕契案 改依內亂罪重啟偵辦

2015-10-02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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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帕契一案引發社會譁然,高檢署調查後,2日撤銷不起訴處分。(取自李蒨蓉臉書)

阿帕契一案引發社會譁然,高檢署調查後,2日撤銷不起訴處分。(取自李蒨蓉臉書)

阿帕契貴婦團參訪案,桃園地檢署9月將帶隊參訪的陸軍航特部601旅前中校副隊長勞乃成、藝人李蒨蓉等涉案的15人全數不起訴,引發社會不同的解讀;桃檢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高檢署調查認為勞乃成等人涉及《刑法109條》的洩露交付國防秘密罪嫌,屬於二審管轄,桃園無管轄權,因此決定將全案發回桃檢撤銷不起訴處分,再由桃檢移轉高檢署,並由高檢李嘉明檢察官接手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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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檢李嘉明檢察官接手偵辦

今年3月29日,勞乃成帶藝人李蒨蓉等15名成人、8名小孩、4名外傭及1名司機共28人搭6輛車進入陸軍601旅參觀阿帕契直升機,並登上直升機,戴上飛行頭盔拍照,事後李女還把照片PO上臉書,引發軒然大波;陸軍將勞乃成以及貴婦團共計15人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也接連處分6位將官、15名校級軍官。

據指出,桃檢當時也為了該案是要依《刑法109條》的洩露交付國防秘密罪嫌,還是《陸海空軍刑法》第20第1項、第21條的洩漏職務上持有或知悉軍事機密罪嫌來偵辦進行討論,因《刑法109條》屬於高檢署的二審管轄,而《陸海空軍刑法》特別法是屬於桃檢的管轄範圍,最後桃檢的見解認為該案全國矚目,且《陸海空軍刑法》特別法應優於一般的刑法,加上特別法的量刑較重,因此決定以《陸海空軍刑法》來偵辦。

桃檢因考量國防部認定601旅駐地並非要塞堡壘地帶;阿帕契直升機、飛行頭盔、機棚等,也未核定為軍事機密、國防秘密;勞乃成擅自攜帶整合式頭盔參加萬聖節派對,則被認為有按時返營、執行飛行任務,故不認為是侵占軍用物品;「貴婦參訪團」拍攝的阿帕契機體外觀、飛行頭盔、儀表板、座艙及各組件,也被認定非機密等級,故桃檢於8月21日判不起訴。

全案在桃檢不起訴後,依職權須送高檢署再議時,高檢調查見解認為,當初軍方認為勞乃成涉犯的法條包括《陸海空軍刑法》竊取及侵占軍用物品(整合式頭盔)、洩漏軍事機密、洩漏國防秘密、《刑法》洩漏國防秘密,以及《要塞堡壘地帶法》中非法入出及攝影要塞處所等罪嫌,其中《陸海空軍刑法》中內亂外患罪特別法,屬二審管轄,因此認為桃檢並無管轄權,故撤銷不起訴處分,將全案發回桃檢重啟偵辦。

對於高等法院檢察署發回桃園地檢署續行偵查決定,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表示,國防部予以尊重,後續會全力配合司法機關辦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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