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上周要求經濟部改進離岸風電躉購費過高問題,經濟部今(10)日罕見大動作回應,指監察院調查所蒐集的成本資料與台灣狀況不同,且遴選辦法有明確法律授權命令,並不像監院調查所稱、有適法性問題。經濟部同時強調,同時推動躉購與競價,可以幫國庫省下4000億。
今年中經濟部推動離岸風電遴選及競標作業,由於競標價格開出後遴選和競標每度電收購價格恐超過3.3元,20年收購價格引發在野黨批評,國民黨立委赴監院要求彈劾經濟部相關首長。監院調查後,上周五通過監委陳小紅、王美玉調查報告,認為經濟部未精準掌握近年風機大型化、施工技術成熟造成的電力平準化成本(LCOE)下降趨勢,且遴選、競標所依據的作業要點法律效力不足、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要求行政院督促經濟部確實檢討改進,以維護國家權益。
由於近期適逢經濟部公告明年的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草案,面對監院調查,經部也罕見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回應。針對法制問題,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遴選及競標作業所依據的《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是依據《電業法》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2項母法所授權的事項所訂定。林全能說,能源局在接到業者所提出的電業籌設或施工許可時,需進行行政裁量程序、決定是否核發設置同意證明文件,因此能源局訂出行政規則、也就是容量分配作業要點,訂出選擇廠商和設置容量的標準。
至於監院質疑的價格部分,林全能指出,英國離岸風電每度躉購價格5.7元,日本9.8元,台灣在去年訂出今年收購價格5.849元,並未悖離國際趨勢。他也解釋,監察院在調查報告中使用「電力平準化成本」下降趨勢、得出台灣所訂定的費率過高,但事實上相關趨勢是源於歐洲風場距岸越來越遠,發電時數增加、價格也下降;反觀台灣所計算的發電時數不同,期初設置成本也較高,因此無法直接比較。
林全能強調,台灣採部分躉購、部分競價模式,是希望業者未來透過躉購支持可建立產業自主能量、基礎設施及學習能力,在2024、2025年開始可降低成本,因此選擇透過競標拉低價格。能源局也首度拿出數據回擊,指躉購、競價併行,相較於5.5GW併網容量全數都用5.8元價格躉購,20年可以減少政府購電支出4千億新台幣。
至於明年的躉購費率制訂進展,經濟部長沈榮津表示,上周五與業者開會後,業者已提出部分具體佐證資料、說明價格不應大幅調降的理由,接下來月底會再舉辦聽證會,持續聽取業者意見。林全能也說,業者主要爭點包括台灣海象不佳、可施工月數少,以及國外設置成本多以單樁為計算基礎、與台灣採套筒式不同,相關資料也都已請業者提出進一步佐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