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淑蕾要求下架「誰摔死了李新」影片 法院:保障言論自由,可繼續播

2018-12-15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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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委羅淑蕾日前向法院聲請,要求撤除《誰摔死了李新》影片,但遭駁回。(資料照,顏麟宇攝)

前立委羅淑蕾日前向法院聲請,要求撤除《誰摔死了李新》影片,但遭駁回。(資料照,顏麟宇攝)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李新於去年9月28日墜樓身亡,時隔1年,李新女友郭新政在臉書上成立專頁「誰摔死了李新」,以類戲劇方式指控李新遭到前國民黨立委羅淑蕾等人設局害死,在網路上引發熱議。立委羅淑蕾日前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要求郭新政下架相關影片,但是法官今(15)日以保護言論自由為由,駁回羅女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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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新政在「誰摔死了李新」粉絲專頁發表系列影片,近日發布的完整版在youtube上點閱率更突破了500萬次。被點名的前立委羅淑蕾日前在臉書上發表聲明,指不實影片內容惡意引導閱聽人,嚴重損害她的名譽,因此向法院聲請要求《誰摔死了李新》影片全部撤除。

但台北地院認為,言論自由為人民基本權利,與個人名譽相比有較高價值,國家應給予最大保障,因此駁回羅淑蕾聲請,相關影片可繼續播放,仍可抗告。「誰摔死了李新」粉絲專頁也將法院的民事裁定po網,表示「我們剛剛收到法院的判決書,羅淑蕾的訴求通通「被駁回」,法官認為這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以下我們po出判決書全文,給大家當下酒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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