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從應允搭檔參選即陷入軍宅風暴,三周之後,王如玄出面說明,並捐出過去十年投資獲利的1380萬元。含淚泣訴她半生謹記父親的交代,不要外人看輕王家人,她有能力照顧媽媽妹妹,沒想到一念從政,還一念參選,連累家人也連累國民黨選情。不過,她一句話自省:於法無違,於道德有虧。
從王如玄的案例,很難不想到四年前和她差不多倒楣的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蘇嘉全,也很難不聯想台灣社會到底要求「副總統候選人」必須秉持多高道德標準?
蘇嘉全農舍案和王如玄軍宅案,有同有不同。蘇嘉全的農舍是自有農地建農舍,差別是,蘇嘉全是在農委會主委任內所為,事屬「職務相關」,為此蘇嘉全還遭到監察院彈劾,而蘇嘉全在選舉期間為了避免牽累民進黨選情,同樣將農舍捐出做公益。而選後一年,法院判決蘇嘉全農舍案「無罪」。蘇嘉全為了一場沒贏的選舉,捐出了自家農舍,一無所有,直到如今才獲得民進黨提名為不分區立委。
王如玄為了一場根本贏不了的選戰,捐出一千多萬投資獲利所得,選後要處理官司之外,還得應付國稅局複雜繁瑣的追稅行動,不論是司法或稅務,大概結果會和蘇嘉全案相類,理應無事,但傷害已經造成。王如玄在記者會上強調,她在從事公職之後的十年,完全沒有經手軍宅,不論他先生擔任退輔會榮民榮眷基金監察人,或她擔任國防部官兵權益保障委員會,前者處理榮戶遺產後者處理官兵懲戒,與軍宅皆無職務上的相關。
王如玄大概無法理解,為什麼十多年前的投資理財會成為選舉燒不盡的話題?何況自她擔任公職後,向例依法申報,這也是為什麼她說遍查各級法院見解,都無違法之虞。問題是,選舉爭取的是選票,「選票」用白話文講就是人民感情,而非法律條文。勞工之女靠自己的本事,存點錢再賺點錢,為什麼就傷害了人民感情呢?
軍宅不同於眷村改建,這一點要先分清楚,所謂老榮民被騙賣軍宅之說是莫名其妙,因為老榮民根本配不到軍宅。此外,軍宅某種程度就是國防部給予校級軍官以上的福利,以低於市價的價格抽籤配售,為避免影響市場行情,所以規定五年內不得轉手,過了這個「閉鎖期」就可以出售,也算讓軍官有機會藉此有點「閒錢」。因為五年內不得過戶轉讓,因此買賣軍宅是有風險的,而王如玄的律師職業,讓她的風險比一般人要低,換言之,她的投資理財也不可謂「未與職務相關」,只是她的職務非關公職。
如果她不搭檔參選副總統,她搞不好是很不錯的軍宅買賣律師,不論是買方或賣方都信任她,偏偏她投入選舉,不論選情高低差距多大,站上擂台就得面對篩檢試紙般的檢驗,有再多委屈都無從辯解。更重要的,台灣律師這麼多,每個個案收費就算不高,也比尋常人要好,投資房地產也是一般小民的理財術之一,但為什麼她會以「軍宅」做為投資理財術?如果她不是為了「低於市價」,還會買賣軍宅嗎?十年獲利一千多萬,持平而論,在不動產市場上,獲利實在不可謂高,但是,獲利手段一旦遭人質疑,獲利多少就不是評斷其是非對錯的標準。
王如玄更感傷的應該是蘇嘉全農舍案爆發時,民進黨全面為蘇辯護,當時民進黨有一名言,「蘇嘉全唯一的錯只是犯了台灣人謙虛自省性格的錯」,相對的,軍宅案爆發時,國民黨人冷眼以對,她成了拖累選情的替罪羔羊,為她辯護者則是豬一樣的隊友,胡說八道到「榮民無知才被騙到賣軍宅」,讓選情雪上加霜。
賺錢,不是罪惡,只是不同的位置,社會有不同的期待,雖然期待可能超過當事人所能負荷,但是,每個人只能為自己的選擇負責與承擔。王如玄不是九天玄女,何況仙女還有下凡的(錯誤的決定),否則何來鵲橋會之神話。王如玄就是為了有限財獲動心的平常人,有些位置非她能扛得起坐得住,既太快做了應允搭檔的決定,她唯一的選擇就是咬牙撐過未來四十天。真的難以承受,想想,四年前的蘇嘉全曾經跟她熬過相同的苦,大概會比較好受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