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廣西南寧市中級法院周五(12月25日)開庭審理原廣東省委常委、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受賄案。
南寧市中院官方微博公布的起訴內容稱,在2000年到2014年期間,萬慶良先後利用擔任廣東團省委書記、揭陽市市長及市委書記、廣州市市長及市委書記以及廣東省委常委、廣東省副省長等職務之便,為15個公司和個人在企業發展、項目開發、規劃調整、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起訴書提及深圳安遠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廣東創鴻集團有限公司等企業。
萬慶良本人還涉嫌直接或通過其特定關係人林某索賄,共計收受價值約1.1億元人民幣的財物。
據南寧市中院的庭審播報稱,萬慶良當庭「認罪悔罪,痛哭流涕」。該案將擇期宣判。
南寧市檢察院的公訴意見中還提到,萬慶良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以及檢舉揭發他人的重大犯罪行為,有重大立功表現,可以減輕處罰。
2014年6月27號,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稱廣東省委常委、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當時並未披露其被調查的細節。
2014年10月9號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7號被逮捕。
該消息發佈不久後,廣東省委常委會宣佈由廣東省委副書記馬興瑞兼任廣州市委書記。
廣東首虎
萬慶良是中共十八大後廣東首位落馬的省部級官員。
在中紀委公布其落馬消息前 1小時,萬慶良的訪問行程才臨時取消。之前並無徵兆。
據廣州大學官方確認,萬慶良原本安排於2014年6月27號當天下午5時到該校考察調研。當天下午3時,校方接到考察取消的通知。 1個小時後,中央紀委網站公布調查萬慶良。
現年51歲的萬慶良2011年12月從廣州市長升任市委書記,此前曾擔任廣東省揭陽市委書記、梅州市委常委、蕉嶺縣委書記等職。
(撰文:覓雲 責編:川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