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山專欄:這種不正義不道德的事,蔡英文不該繼續胡為亂作

2019-01-09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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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照,甘岱民攝)

。(資料照,甘岱民攝)

蔡英文總統在2019元旦談話中,說這兩年經濟發展績效良好,稅收大幅超徵,要求行政院將這大筆「國家經濟紅利」,就以2018年超徵額的半數約300億元,「還稅於民」或「還利於民」,用來濟助弱勢族群,以落實「財稅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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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則蔡英文這項「德政」措施,根本不是真正「財稅正義」體現,專家咸認,祇是為了2020大選爭取連任「大撒錢大買選票」詭計,找個「漂亮藉口」罷了。

這種一如過去兩年八個月之所為,用「掏空國庫、搶奪人民百姓私有財」方式,期冀圖利黨私黨人、替自我鞏固徒眾樁腳搶選票之繼續胡為亂作,豈可容忍?

哪來兩蔣治國時代乃有的「國家經濟紅利」?

以過往三年,臺灣經濟社會發展情勢與政府管理效能效率狀況,根本不可能有所謂「國家經濟紅利」的產生或出現。在七十多年臺灣經濟發展史上,祇有兩蔣治國的將近45年期間,整個國家社會都在戮力發展經濟產業、精進提升經濟社會生產力,且政府公共行政部門齊心戮力「嚴守國家財政秩序」「講求財政效能」「精進財政效率」情況之下,從蔣經國孫運璿及其以前任何一個內閣政權時代的「年年財政盈餘少者2,500億元,多者可達8,600億元歲計盈餘」且使整體國家財政「一直是公共負債比率從來不逾GDP之 1%」,直讓臺灣成為國際市場經濟社會中的傲人「財政穩健經濟體」。

也唯有兩蔣治國期間,在臺灣,才能真正看得到「正常健康的稅收超徵」狀況。

蔡英文竟公然把這兩年財政部並不突出的稅收超徵,喧嚷成為「國家經濟紅利」,與臺灣經濟社會頹退窘態對照,特別令人難堪。

難能再見的「基本面的實象型超徵」狀況

一個國家財政穩健運作有可能出現「稅收超徵」狀況,依一般正常國家經驗,應該都祇分別存在於兩種型態所產生:

第一種型態是「基本面的實象型超徵」。亦即國家社會經濟發展景氣繁榮樣態,完全超乎原本政府官方展望估計水準以上所致,也就是說因為整體經濟景氣太好,好到原本預訂的歲計租稅收入水準,大肆滿溢,足可以抵還歷年公共債務缺口而尚有餘裕之時,乃堪當稱這種稅收超徵確是國家經濟紅利;但一般正常國家都會將這種即使會有的「紅利」,留供彌補來年國家財政發生赤字缺口的「備償基金」,或供作新興開發建設基金,除了民粹主義過度膨脹國家,否則很少見得到有所謂「還稅於民」「還利於民」的論述說法與做法,因為稅收徵取成本與發回成本,幾乎是一樣的,根本不具任何良善經濟價值,根本造就不了什麼「國民福祉」,無所謂政治智慧可言。過去兩蔣時代,對於「稅收超徵」狀況之處置,例作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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