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譯哥的薪水應被口誅筆伐嗎?
在政府機關做事,什麼單位、什麼級職的公務人員該敘多少薪?法規上都訂得一清二楚,這和麥當勞的餐點價碼一樣地公開透明,大家只要有心去google一下就不難查證。因此若有人對這樣的薪資表有增刪修補的意見,大可依民意機關審查預算的程序來處理,不必這樣在媒體上蹧躂個人。至於口譯哥個人該領多少錢?和他的級職有關卻和他的年紀無關;況且駐美代表處同樣職位的一等秘書,領的都是一樣的薪水,我國駐外機構的一等秘書少說也有數百人,大家真得認為這些小官領多少錢糊口這件事,適合拿來這樣隨性地說嘴嗎?
美國雖是我國最重要的外交戰場,有能力的外交官大都希望有機會前往歷練一下,可是我國人事單位卻莫明其妙地長期壓低他們的「地域加給」和「房租補助費」,所以同樣級職的一等秘書,派駐在美國的工作比較辛苦,薪水卻比其他國家矮一截;我自忖口譯哥既不是正規軍,職位的保障也不足,在隨時可能去職的情況下,若是真心貪圖薪水高低的話,應該會選擇派駐比較艱苦的地區去存錢才對,犯不著承擔被失意政客躂伐的風險。
自己薪水的小事都搞不清楚,還能處理國家大事嗎?
我認為這樣惡意的批評更是似是而非。若套用同樣的邏輯,也可以說:「書都唸不好的人,還可能做生意賺大錢嗎?」或「卡拉OK都唱得哩哩啦啦的人,還能當政治人物嗎?」,我想不必經過什麼嚴謹的理性分析,我們的生活經驗就能告訴我們這樣的說法有問題,因為這是不同能力或心性的比較,我們不能拿橘子和蘋果相比。
若認真唸點書的話,古今中外的哲人都曾清楚地告訴世人,若私心太重、凡事以自己利益為上的人,不宜出掌公共治理的工作;因為把私利擺中間的人,難免會先考慮自己、家人、家族和朋友的利害,依這樣的順序排下去,國家利益自然就擺在最後一位。其實這樣的人在台灣、在各國到處都是,不用舉例,而有這樣的信念並非不好,若人人都可以負責任地把自己這塊處理好,不造成旁人或社會負擔的話,也是一種從下而上的社會治理典範;但若由重私益又心術不正的人出任重要公職的話,就會有竊國之虞。
理論上政治人物最好的人選,應是那種會為了追求群體共同的利益,而忘記自己私利的人;可是從事實來看,手上握有一點公權力的官,若不用公益做為交換私利的籌碼,自然不易拉幫結派地結交到朋友,升遷也容易受阻。所以若從中外歷史的觀點來看,不管是在什麼政治制度下,都能一直堅持這種信念的人本來就是少數,而這些少數擁有高風亮節的人,能進一步握有最高權力的機遇更少。若依中外哲人的見解來看,我們對搞不清楚自己薪水多少的公務員;不但不必去懷疑他處理公共事務的能力,反而應關注一下他是不是一位曠世奇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