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罰單遲未開 人本:默許就是罪行
對於嘉義縣社會局,人本則提問:虐童罰單何時開?據了解,嘉義縣社會局於去年4月26日即接獲通報,5月下旬社工表示還沒有調查完畢,要等學校調查報告,對此人本強調,涉案教師行為是否成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指涉之身心虐待本應為社會局專業職責,不需要也不必等學校的調查報告,且教育部報告已在去年10月完成、2名老師已被記過懲處,應盡速對該校所有知情不報的教職員開罰。
「默許不義,就是罪行!」最後人本強調,2名涉案教師固然可惡,但包庇虐童的共犯結構一樣令人髮指,政府應該一併追究,特教界應更積極揭弊,以捍衛特教尊嚴。人本提出5點訴求總結如下:
1. 國立嘉義特教學校教評會應立即解聘林○佳及林○宜老師。
2. 教育部國教署應立即解聘長期放任老師施虐的許○雲校長。
3. 嘉義縣社會局應立即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林○佳及林○宜老師開處虐童罰單,並對包括林○宜老師在內的所有知情不報者開罰。
4. 我們呼籲嘉義地檢署加速偵辦此一重大虐生刑案,以免特教生在時間延宕下,對過往事件不復記憶,影響偵辦效果。
5. 教育部應盡速研訂《揭弊者保護條款》保護勇於揭發不義的吹哨者,並立即修法打破教評會師師相護的現狀,以加速淘汰不適任老師,確保學生受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