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都發局與學學文創6日共同舉辦「解密黑盒子:翻轉政府建築(公共)工程的思考」講座,探討台灣建築界關注的話題。建築師們紛紛提出改善工作環境的方向,包括短期要致力於設計費提高、定義監造責任、減少最低標、重修標準契約、事前公開競圖的評審名單等項目;中、長期則要推動制定建築師專法,跳脫一味尋求「低價」,走向台灣的公共工程以「品質」取勝的思維。
「立委在立院拍一下桌子,比我們走破兩雙鞋都有用。」
建築改革社前社長、建築師呂欽文談到當前參與政府公共工程的建築相關合約中,是「甲方」(政府)說了算,要民間建築界幹嘛就得幹嘛,甄選過程有很多弊病,需要強化甄選過程。呂欽文呼籲立委協助強化建築師們的權益,「立委在立院拍一下桌子,比我們走破兩雙鞋都有用。」
面對建築界遇到的問題,建築師徐岩奇則提出短、中、長期的應修法策略建議。他認為,短期應協助台北市建築師工會,在關於設計費提高、定義監造責任、減少最低標、重修標準契約、事前公開競圖的評審名單等項目上努力。特別是公開評審名單部分,徐岩奇不解,為什麼國內舉辦公共工程國際比圖可以公開評審名單,但國內比圖卻不能公開,難免讓人覺得有「黑箱」的疑慮。
制定《建築專用技術服務管理辦法》
中期,要制定《建築專用技術服務管理辦法》以區分建築師與其他行業類別的權責,避免行業間互相卡來卡去。徐岩奇舉例,「結構技師」是個不同於「建築師」的專業,負責建物的結構設計,但當前建築師卻可以為1到5層樓的結構設計簽證與敲章,引發兩邊的爭權、爭錢問題,法律把許多建築專業用同一個法來規範,難免工作項目重疊、互擋,很粗糙。
至於長期規劃,徐岩奇認為,要修改採購法,或另定「委託藝術、技術服務法」,這是從根本觀念上修正。徐岩奇說,建築師也被納入採購法規範對象中,往往被認為是提供原物料的「廠商」,因此,外界以「越低價越好」來看待,而不是「品質至上」的眼光,也造成凡事講求低價的工程品質。
政府:聆聽者、診察者、決策者、發動者、協調者、監督者
在公共工程上,呂欽文認為,政府應該扮演公共工程「從無到有」的角色,從最初的聆聽者,到診察者、決策者、發動者、協調者、監督者,總的來說,政府扮演從無到有的「火車頭」角色,而呂欽文認為,好的品質有一套標準的公式,是由「好的行政團隊」、「好的規劃設計團隊」、「好的施工團隊」相加的結果,彼此間也有前後順序。
呂欽文指出,今日的討論,其實跳脫了建築人的範疇,包含到社會公平正義,人跟人間的互動,但給建築界的各種待遇已經離這個很遠,此外,在專業能量的發揮上,若有好的機制可以更好的誘發業者,但現在的環境氛圍讓好的人不能浮出,最後,國家對於美好的社會環境的理想,應落實到專業上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