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天馬牧場的河馬「阿河」2年前跳車,飼主張姓男子遭台中市政府開罰50萬元。最高行政法院今天判決張男免罰定讞。
判決指出,天馬牧場在民國103年整修,把「阿河」暫移到苗栗縣安置,園區整修完後要載「阿河」回天馬牧場,「阿河」卻在運送途中跳車,摔落地面重傷。隔天,業者僱怪手要將「阿河」放入魚塭,卻因貨櫃吊口斷裂,「阿河」二度摔傷。兩天後,「阿河」在魚塭內死亡。
台中市政府認為張男違法,無視動物安全保護,依動物保護法裁罰張男50萬元。張男提訴願遭駁回,為抗罰而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法官認為張男並無故意虐待或傷害害死「阿河」,判決撤銷罰鍰。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