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二〇一八年跨過二〇一九年,北京政府在為「改革開放四十年」舉行大規模的紀念後,將為迎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七十年」展開鋪天蓋地的慶祝。這兩起歷史事件不僅是共和國極具代表性的歷史標記,更折射出在重構歷史的當下,現實與過去間複雜的延續與斷裂關係。
當人們從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各方面來檢視共和國的變遷時,宗教領域卻往往有意無意的被忽略了。別忘記,二〇一九年剛好也是五四運動百年紀念的大日子。百年前揭櫫的五四精神,不論是愛國青年學生關注的救亡圖存,還是知識菁英開創新思潮及反傳統的啟蒙運動,宗教均在其中均扮演著不能忽視的角色。一方面,宗教作為「反題」(anti-thesis),往往揹負著「迷信」及「文化侵略」的負面標簽。但另方面,宗教界的有識之士又致力於為宗教建立「正題」(thesis),企圖在各種衝擊中尋索宗教的現代性意義。當年少年中國學會開展的討論──「現代化的中國要不要宗教?」, 置於共和國的歷史脈絡下,仍是一個與現實糾纏不清,有待釐清及回答的(敏感)問題。
中共建國以降,宗教一直是其致力改造的對象。除了官方認可的五大宗教(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蘭教)能繼續在宗教市場開展(有限度的)活動外,其他各種形式的宗教現象及團體均被標簽為「封建迷信」、「反動會道門」而遭政治打壓及取締。即或五大宗教的發展,也被嵌入黨國「一元化」的宗教管控體制內,在教義、組織、人事方面,接受黨的領導與改造。文化大革命期間,消滅宗教正式成為黨國宗教工作的目標:統戰及宗教幹部被載上「執行投降主義路線」的帽子、愛國宗教團體停止運作、宗教教職人員接受批鬥改造及轉業、宗教活動場所被霸佔、宗教信徒須公開否認信仰……。毛澤東正式宣告:「共產中國不需要宗教。」中國儼然成為「無宗教」的國度。
不能被消滅的宗教
不過,宗教真的(能)被消滅嗎?這不僅是理論層面的討論,更是中國社會的現實課題,拉扯著執政共產黨宗教理論及工作的調整。文革結束後,當鄧小平宣告落實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並於一九八二年公佈「十九號文件」時,單是基督徒的官方數目,便達三百萬,比一九四九年的一百萬增長了三倍。 質言之,基督教在共和國建立後的三十年,即或面對全面的改造,甚至消滅宗教政策,最後竟取得神蹟般的增長。毋庸置疑,有關基督徒的增長,絕不可能是在一九七九年後始發生,而是在文革期間的地下狀態或「第二社會」(The Second Society)中生存及發展的證據。 筆者在從事關於中國基督徒的口述歷史研究,在在證明到基督教在文革後期的「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