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湘全觀點:別再無腦的廢死挺死

2016-03-30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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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8-內湖女童命案,民眾在事發現場點起燭光,放置花束與玩偶,追悼女童。(風傳媒)

20160328-內湖女童命案,民眾在事發現場點起燭光,放置花束與玩偶,追悼女童。(風傳媒)

內湖發生無差別殺女童悲劇案,人們只要想起被害人小燈泡受殘的身影,莫不痛斥此人神共憤的行為。關注後續被告刑罰,一面倒要求判處死刑,殺童唯一死刑的立法聲音,持續放送,再度激起廢死挺死的論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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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嘴說殺童免死「都是因為將聯合國二公約入法,讓被告得以逃過死刑」。有藝人說「因為家庭的因素,兇嫌的家人應該知道:這個人無所事事、吸毒或者有精神方面的疾病⋯⋯而他們是唯一有機會制止這一個慘劇發生的人⋯⋯。必須立法要求連坐處罰!」。在一片挺死汪洋中,偶有零星的廢死言論,不過,很快就被反對廢死的浪濤給淹沒了,而廢死聯盟的臉書持續被洗版。

對於殘虐殺童案的行為人,一般人基於情感因素,說被告是人渣、垃圾、廢物尚屬正常。然而,國家關於此類激起群情憤慨之案件,施予被告死刑,除了人民情感因素,還有何理由呢?當然,基於以牙還牙,殺人者死的簡單觀點,死刑的存廢,沒有什麼好討論。對於這類毫無人性的被告,有認為馬上處死是讓社會回復平靜的最佳手段,如果事情這麼簡單,隨機殺童案不會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再度發生。

關於死刑存廢,坊間文本、網路資訊有許多的論述,各有相當觀點,支持自己的主張是正確的。綜歸簡言,是否存在死刑這類刑罰,必須從信仰、價值、文化三個角度加以觀察,或許能看到比較理性、深層的觀點,不會淪為情緒的謾罵叫囂。就個人而言,支持死刑是一種信仰選擇,是一種價值選擇,是一種文化選擇,很難用是非對錯加以論斷。也就是說,當你支持死刑,形成如信仰般的堅實,外人很難撼動;當你支持死刑,認為是個人價值觀,外人很難評判;當你支持死刑,內化成一種文化認同,外人不易同化。不過,關於責任論斷,卻經常有邏輯上的矛盾,這才是支持死刑時所發生的問題。

無論是支持或是廢除死刑,基於個人文化信仰及價值觀的選擇,都無所謂,不過關於責任的論斷,應該要有邏輯上的一貫;關於人性的認知,要有充分的理解。每當發生殘虐殺人案時,人們常思考這樣人格的養成,是那裏出了問題呢?才會經常聽到家庭、學校、社會要負責任之類的論調。換言之,這樣的看法,是因為一個人從出生、幼兒、青少年、青年、成年之成長過程,通常是重疊在家庭、學校、社會的環境中,因此,除了該殺人犯要負責,家庭、學校、社會也要負起責任,這是普遍的論調。然而,這裏出現一個矛盾,如果殺人犯被判了死刑,家庭、學校、社會一點責任都沒了,完全是用死刑犯的鮮血洗淨家庭、學校、社會的責任,這就是矛盾所在。假若支持死刑者,你必須認知到,此人必須負起完全的責任,家庭、學校、社會不存在丁點責任,這種邏輯才是一貫的。挺死廢死都可以,那是個人的信仰文化的選擇,但記住,千萬要邏輯一貫,否則將陷入無理智的謾罵及自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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