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同婚專法:反同留面子,挺同贏裡子

2019-02-27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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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創意命名源自府院高層的腦力激盪,而且過完年後才定調。總統府副秘書長劉建忻在臉書發文解密,這個名稱是依循已故的綠營資深法律幕僚、前蒙藏委員會委員汪平雲的創意,他當年就是這樣命名《兩公約施行法》,十多年後意外為同婚專法解了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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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知情人士透露,這套專法不只是內容列管,連名稱都被視為最高機密,府院高層為防範消息提前曝光,召開專案會議研商時幾乎都由各部會首長親自出席,與會的官員也都噤聲;有時還採取單線聯絡的方式,保密工夫做得十分到位。

更浩大的修法工程還在後頭

而同婚法案保密到什麼地步?二月十九日,法案名稱隔日就會因蘇貞昌會見黨籍立委而曝光,但蘇與法務部長蔡清祥在立院備詢時仍三緘其口,不惜被質疑「壓箱壓到底」。隔天蔡清祥與司法記者餐敘時被逼問此事,但他仍賣足關子,後更與部分首長悄悄離席,返回法務部開會後鎮定地送出法案。

據悉,法務部要遞交草案給行政院時,也未循傳統公文模式,而是由承辦科長親自送件給行政院官員,刻意繞過不少行政院人員。有官員打趣說,這次法案的保密程度幾乎是完美無缺。

據悉,政院除了在名稱上解套,對於草案的擬定也字字珠璣。知情人士透露,制定法案的重點是為了實質保護同志,不應拘泥於字眼,因此第一條描述制定目的時完全引用大法官解釋文。第二條會出現「同性婚姻」字眼,是為了關係下定義,但該條文以下就不再提起「同性婚姻」,改以「第二條關係」取代,技巧性避開出現太多次「婚姻」字眼可能引發反彈。

此外,大法官解釋雖然僅涉及《民法》婚姻章,不過專法卻列入大法官未處理到的繼親收養、繼承部分。據悉,行政團隊內部討論時認為,不加入繼承權恐喪失婚姻意義,而有條件開放收養可以解決許多同志家庭的困難,因此增列條文。而同性婚姻的財產、結婚、離婚及義務幾乎都準用《民法》規定,讓專法能夠化繁為簡的只訂二十七條。

但法界人士說,更浩大的修法工程還在後頭。同婚議題不只牽涉到法務部,一七年大法官做出解釋後,行政院成立的「同性婚姻法制研議專案小組」曾請各部會盤點,發現涉及「家屬」、「配偶」及「眷屬」的法令接近五百條。目前首當其衝的,就是財政部的《所得稅法》中,同婚是否準用配偶免稅額、稅務上的限制等。此外,內政部轄下的戶政系統在法令通過後,也勢必會為同性登記結婚做出改變。大家討論熱烈的衛福部《人工生殖法》,也成為必須研議的範圍。

在行政院以外,司法院主掌的《家事事件法》、《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外配),可能會因為專法施行而改變。為提前因應,法務部已將草案寄發給各單位,以便盤點主管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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