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國民議會(下議院)通過《性交易法》修法,加入瑞典等北歐國家「罰嫖不罰娼」的行列,法國性工作者攬客行為除罪的同時,召妓嫖客初犯將面臨1500歐元(約新台幣6萬元)罰款,累犯者罰金更高達3750歐元(約新台幣15萬元)。只是法國性工作者並不樂見這次修法,擔心客戶流失、生計不保。
法國下議院11月29日先以268票贊成、138票反對、79票棄權,確立罰嫖不罰娼的修法方向,4日再通過20條施行細則。未來在法國,性工作者攬客賣春不違法,但買春、仲介(拉皮條)行為違法。這個挑戰傳統容忍男性召妓文化的法案,仍須通過上議院投票,才能送交總統簽署。
1999年瑞典開全球風氣之先,通過「罰嫖不罰娼」的法律,將娼妓視為遭到剝削的受害者,只罰嫖客、皮條客與妓院,罰則包括罰金與判刑,要讓人口販運集團無利可圖混不下去。法案通過後,也確實抑制性產業市場,性工作人數減半,2009年挪威與冰島跟進修法,德國、英國、荷蘭等國也都考慮相關修法。
目前在法國從事性交易的四萬名女性,90%受到奈及利亞、中國與羅馬尼亞的人口販運集團所控制,10年前這類遭剝削的性工作者比例僅約2成,顯示性工作剝削問題急速惡化,這次修法目標,便是保護女性與性工作者免受暴力威脅或黑幫擺布。
主導議案的女權部長瓦洛貝卡森(Najat Vallaud-Belkacem)表示:「我們對性活動沒有意見,不想當道德警察,真正介意的是那些餵飽皮條客的勾當。」,她強調沒有任何一種形式的性交易該被容忍,投票結果可說是崎嶇道路的終點。
但總算除罪的性工作者卻多半不領情,有人接受《衛報》訪問時表示:「我們跟客人彼此需要,以後男人都去喝酒、吸毒、對女生暴力相向,偷偷賣淫的必須把價格壓得更低,黑道勢力更擴張,情況只會糟糕1萬倍。」也有人悲觀認定,法律生效後,客人至少流失八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