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其實是為公司募得資金
開公司需要龐大的資金,不足的資金通常會有兩個方式來湊足。
第一利用「舉債」的方式想銀行借貸。
想要開公司的Alice尚須向銀行借貸200萬,但當時銀行借貸利率大約是5%,扣除掉本來該還的本金,每年需要還給銀行10萬的利息。另外向銀行借貸也需要一些抵押物或是其他擔保等,要借款到200萬不是很容易。
第二就是對外「發行股票」向投資者目的資金,同時釋出相當比例的所有權。
這時Alice可以發行股票向朋友Jessica募資200萬,同時也就是讓出20%的公司所有權給Jessica,讓他成為公司的股東。發行股票募得資金的方法可以直接將募得的資金歸公司所有,也不必償還要給銀行借貸的利息,但未來公司獲利也必須照比例分潤給投資者。
2. 持有股票同時享有公司的利潤與風險
持有股票不是只持有「一張紙」或是持有一個「會變動的價格」那麼簡單。
出資800萬的Alice相當是持有80%公司所有權的老闆;另外投資200萬的Jessica相當於是持有20%公司所有權的股東。Alice與Jessica同時也可以說是公司的老闆,享有公司的利潤跟風險也相同。但由於他們對公司所有權的占比不同,最後得到的絕對金額分潤會不一樣。
補充: 假設公司在若干年後淨獲利為100萬,並且公司預期將此100萬全部分紅給股東。依據Alice與Jessica分別對公司所有權比例的80%及20%做分配,最後Alice可以獲得100萬*80%=80萬的分紅;Jessica可以獲得100萬*20%=20萬的分紅。
3. 持有股票沒有際上的掌控權
依據法律及普遍公司規定,持有「50%以上」股份的Alice才有公司的掌控權,Alice可以決定公司決策與其他主要事務,同時享有公司營運後的獲利及風險。
但對於Jessica來說的投資人,就只是個出資的小股東,對公司沒有任何掌控權,但是Jessica有權享有公司營運後相同的獲利及風險。
補充: 對外釋出的股份通常投資者也都只持有一小部分,可能佔所有股份的1%不到,我們稱為這些投資人為「散戶」。雖然各個散戶僅享有公司的一小部分,但是所有散戶都是股東,享有的利潤及風險都是一樣的。
4. 投資股票等於投資朋友開公司
雖然說公司發行股票為了募得資金是其目的之一,但是最重要的是,公司要如何為股東創造更多價值? 公司對於未來有較好的展望與信心,投資人才會拿出口袋裡的錢成為股東,同時公司也需為投資者創造更多價值,否則投資人根本不會想持有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