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決定成立自媒體拋頭露面之前,我一直是重度的社群使用者,在網路世界裡可以把平時刻意隱藏的性格解除封印,享受當一名直來直往的人, 進到虛擬空間反而自在。任何論壇形式的討論區都是我的祕密花園,星座、香氛、搖滾樂跟獨立電影都留有足跡,用化名發表看法,同時也能在不知道對方是何許人物的狀態下,交換意見的同時也願意傾聽不同觀點,若是碰到合拍的網友我也會異常激動。
藏鏡人心態一直到交友類型的平台崛起,才開始有些改變,不光交流更想交友,「讓別人知道你是誰」似乎變得很重要。2007年我申請第一個臉書帳號,當時沒有資安觀念,在個人檔案把身家交代得清清楚楚,求學過程念的學校、做過哪些職業、公司名稱、報到跟離職的時間列得清清楚楚。好友人數從兩千衝到五千,抱著開放心態,只要想認識就互加好友,沒意識到找一堆陌生人來家裡開趴的危險,以為經營個人社群是人多熱鬧就好。
人一多,干擾也多,過多且不必要的交流占去太多時間,遇到語氣誤會還得解釋半天,不如拿來跟生活中的朋友互動,順暢多了。想從網友變成知心朋友,就好比是買彩券,中獎機率不高,稱不上是一項很好的人際投資。有幾次遇到在網路上聊得投緣的人,試著把關係拉到現實卻成見光死,跟新朋友磨合很累,倒寧願好好守著原來的舊朋友,其餘隨緣。網友索性就擺著,有緣再見。
加密功能尚未出現之前,我一直不覺得把生活公開會有什麼問題,沒料到看似布線廣闊的人際關係全是虛擬,好友數字像是一碗很濃厚的迷湯,在毫無防範的狀態下引火自焚。
有過一次慘痛教訓。我在微信的朋友圈分享了一張朋友誇張的睡相,卻忽略對方公眾人物的身分,隔天被杜撰成不實新聞,我驚訝到說不出話來。朋友圈的動態僅有朋友可見,但我當下沒意識到微信上的聯絡人不單純是朋友,照片外流卻無從追查起。失去這個人不是最痛的,而是無心之過為別人惹來麻煩,整整有好幾天都得為不實新聞消毒,造成彼此巨大的困擾,就算再有肚量的人都很難覺得沒事、打從心底不計較。
無論再怎麼努力還原,網路跟現實的界線永遠存在,讓不完全信任你的人存在身邊,很容易產生逆火效應(Boomerang Effect)。面對事實,原本存有相反觀點的人,不但不被說服,反而還更堅持己見。
網路好友關係不真實,
對立都來自於無法相互瞭解,
即便是真相也會被超譯,
別高估陌生人的判斷力。
即便我願意相信每一個人,但多數人未必願意相信我,人跟人之間需要花時間累積信任感。因為一時無知讓門戶大開,反過來,我的一舉一動都被監視著,抱著懊悔的心情被迫結束這段人際關係,在朋友面前抬不起頭的感覺確實很糟。那一刻起,我回頭檢視在網路上所有的連結,究竟有沒有必要,定期刪除鮮少互動或僅有一面之緣的「類」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