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只有三萬就能夠買房,這應該是騙人的吧 ! 不然就是買在海邊,或是山上的小屋 ?
志豪從小生長在普通的家庭,父親是位公務員,母親從事會計工作,家中還有阿公、阿嬤和一位妹妹。雖然肩負經濟重擔,父母因為生性節儉很會存錢,加上住在屏東生活開銷比起大都市來得少,所以志豪從小生活無慮,想要的、想吃的,父母都會盡量供應。高中畢業後,志豪和妹妹決定北上求學,完成學業後也決定留在台北找工作,於是兄妹倆只能在外租屋。
志豪學的是外國語文,大學畢業後很幸運進入貿易公司從事國外業務工作,一年過後薪水大約有3萬元,這時父母盤算著兄妹倆在台北的租金花費不低,為什麼不買間小房,用租金來支付每月貸款。於是,和志豪商量後在新北市竹圍附近買了間房,同時幫忙支付頭期款 (約兩成屋價),但他必須負擔日後所有的房貸。志豪說:「我當時沒有想太多,可能是從小受到父母的影響,加上自己生性保守,我也養成儲蓄的習慣,於是我馬上答應父母的建議。」
哇!這時問題來了,算一算30年的房貸每月的本利攤還金額大約就要花掉志豪一半的薪水,如果扣除水電瓦斯和其他的生活費用,每月的薪水根本不夠支付。做事總會先規劃的志豪心想:「我有一筆將近20萬存款,以後薪水也會增加,我只要和銀行談好前三年只付利息,並運用手邊的存款支付第一年的息,這樣應該可以減緩我的資金壓力」,「我就是靠著這股傻勁,想辦法去做就對了」。志豪笑著說:「現在回想這10年來走過的歷程,我好像也沒有過得很辛苦,同事聚餐或大家相約到KTV唱歌,我也會參加,生活還蠻開心的。」
目前已35歲的志豪,任職於大型資訊公司並擔任業務工作,當然薪水早已倍數成長;更令人開心的是,去年他很幸運地娶到一位美嬌娘,我好奇地問他:「老婆也是上班族,你們現在如何分配生活開銷?」他很自豪地說:「會成為夫妻,大都擁有相同的價值觀,婚前我們就達成協議;我負責房貸跟大筆開銷,老婆就支付日常的水電瓦斯等雜費,希望未來我們有能力可以換間大一點的房子。」
我忍不住讓志豪評論一下他自己,工作一、兩年就能晉升為有屋族的關鍵因素。他很謙虛地回我:「我跟其他年輕人一樣,就是普通上班族,當初買房是父母主動提議,我很感謝老爸老媽的奧援;再來應該歸功於我務實的性格,而且我對於金錢的使用比較保守,一定要事前規劃好才會消費」,「還好,當時我沒有想太多,也沒有太多物慾,我就是按部就班,一步一步往前走就對了。」
其實,志豪並不是一個靠爸族,他只是打破許多年輕人的迷思,以為要月入10萬才能買得起房。在此,我要呼應志豪,並提醒年輕人,你應該打破以下的錯誤觀念,用積極的態度面對「買房」這件終身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