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面
美、英、加、法等 12 國於 1948 年成立「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簡稱北約,奉行「集體防禦」原則,當任何一個締約國受到攻擊時,北約有義務給予支援,以抵抗當時蘇聯為首的「華沙條約組織」。冷戰結束、蘇聯解體後,捷克、匈牙利、波羅的海三小國等東歐國家陸續加入北約盟邦,新任烏克蘭政府更在 2019 年表示,預計將在 2024 年申請加入歐盟,同時也想加入北約,促使普丁認為美國屢次打破 90 年代「北約不東擴」的承諾,引發俄國的強烈反對與安全疑慮。
經濟面
根據英國石油(BP)統計,俄羅斯 2020 全年天然氣出口達到 238.1 十億立方米(管線:197.7 + LNG:40.4),佔全球貿易量的 19%,其中大約一半需要通過烏克蘭輸往歐洲。另一方面,歐盟統計局數據顯示,歐洲天然氣進口來源依序為挪威(24.5%)、俄羅斯(23.0%)、烏克蘭(12.8%)、白俄羅斯(10.3%),後兩者實質上僅是俄國「借道」、本身並未擁有足夠產量。假如俄國拿下烏克蘭,既能省去管線過境費用的紛擾,還將對歐洲能源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牽制歐洲做出任何經濟制裁的決策。
二、後續烏俄局勢兩情境:衝突 vs 和談
烏俄衝突的兩種最終結局:「軍事衝突」及「外交和談」尚未有果,然俄羅斯 2 / 15 出乎市場意料宣布部分撤軍,顯示地緣政治風險或許已自高點出現降溫。
M 平方認為,在經濟制裁手段上,各方存在許多衝突與矛盾,而對於能源市場的影響,我們也藉由以下兩種情境分析:
情境一:烏俄衝突升級為軍事入侵(戰爭),恐慌情緒刺激油價攀升,歐美實施經濟制裁
2014 年俄羅斯併吞克里米亞後,歐巴馬政府針對油氣行業制裁手段主要有三:
(1)限制能源企業在美取得>60 日(原 90 日)的融資
(2)限制美國企業銷售或轉換「原油(深海油田、北極離岸、頁岩油)鑽探生產相關」所需要的產品/服務/科技
(3) 禁止外國居民/實體進行重大(significant)投資於俄羅斯特別原油計畫,例如深海油田、北極離岸油田或頁岩油,藉此影響俄國長期的石化資源發展計畫。
本次若烏俄衝突升級,綜合美國國會研究服務處(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s)與外媒報導,我們整理並評估三種制裁方案的方向、有效性與可行性:
金融制裁:限制融資管道的成效有限,切斷 SWIFT 對俄衝擊大
除了擴大 2014 年制裁範圍(目前俄羅斯聯邦儲蓄銀行 Sberbank、俄羅斯外貿銀行 VTB Bank 等 5 間國有銀行無法在美取得>14 日債券融資或股權融資),還可能限制俄羅斯主權債在次級市場交易,更極端做法則是將俄羅斯排除在 SWIFT 國際支付系統,若銀行無法將 盧布 匯兌為 美元 ,石油貿易商、油輪船東可能被迫停止與國家石油公司的業務往來,間接影響油氣供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