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民眾:每月需繳1,042元
● 所得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2倍以及輕度身心障礙者:每月需繳782元
● 所得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以及中度身心障礙者、中低收入戶:每月需繳521元
(註1:低收入戶及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為政府全額補助,被保險人無須自付保費。)
(註2:自109年6月起將「中低收入戶」納入補助對象。)
再者,或許你仍想問,「我都已經失業在家了,為何還要繳國民年金這筆錢?可以獲得什麼保障嗎?」事實上,只要你有按時繳納保險費,就可以獲得5大權益保障,包括:可請領生育給付、老年年金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遺囑年金給付以及喪葬給付等,讓你未來的生活更有保障。
四、可以不繳國民年金嗎?如果欠繳國保將損失什麼權益?
而若真的不去繳國民年金會被開罰,或是損失什麼權益嗎?根據勞保局網站指出,民眾若不繳保費,保險年資將不予計入,如果都沒有繳費,等於沒有有效的保險年資,未來也不能請領任何年金給付。
但需留意的是,勞保局曾在2020年9月隨機挑選200名國保欠費者,並針對欠費者本人發出催繳通知,若30天內仍沒有繳清保費,就會再對其配偶開出催繳單;而若其配偶在催繳單開出後,30天內也沒繳完保費,就會被開罰。
初次欠費者會被開罰3千元,之後再欠費12個月,罰鍰金額再增加3千元,最高可至1萬5千元。但須留意的是,如果被保險人年所得達50萬以上,或個人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達500萬以上,就應自行繳納國保保費,配偶不須負擔他欠繳的國保費用。
五、真的有經濟困難怎麼辦?國民年金保險10年內都可補繳
另一方面,如果真的有經濟困難,短期內無法繳納國保費用該怎麼辦呢?原則上,只要是10年內的保險費都可以補繳,所以如果是因為暫時沒有收入無法繳費,可以等過一陣子經濟較寬裕時再補繳,延遲繳納期間會按照郵局一年期定存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但每月保險費核計利息如果在30元以下,將予免徵。
除此之外,如果家庭總收入較低,也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洽詢申請是否符合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的補助資格,經過審查符合條件者,可以提高政府補助保險費的比率。若欠繳保險費金額累計達3000元以上,且公告年度的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在50萬元以下,甚至可向勞保局申請分期繳納。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職場熊報(原標題:繳完國民年金才後悔?不繳會被罰嗎?5大常見問題帶你認識國保)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