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門即將解封,指揮中心表示,入境檢疫預計在10月13日開始實施「0+7」政策,而行政院長蘇貞昌也提及,若後續疫情發展穩定,約半個月後國境將朝向更開放的目標前進。防疫措施大幅度鬆綁,確診者及隔離者的防疫補助方案也可能有所變動,以下就整理現行新冠疫情影響相關的防疫補助措施,符合資格且有需要的民眾趕快抓緊時間申請補助!
確診者補助》勞保傷病給付
根據勞動部規定,勞工因確診住院、居家照護等,無法工作的第4日起,可以申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或「職災傷病給付」,二次確診亦可再次申請,請領時效為5年內。
1.普通傷病給付
現行防疫政策規定,確診者需進行7天居家照護,若自第4天起請領勞保普通傷病給付,以最高投保薪資4萬5800元試算,最高可領到3053元。
2.職災傷病給付
若是因公確診,不僅可以拿到全額薪水,同時還能請領職災傷病給付。依照《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自今年5月1日起,職災保險最高投保薪資提高至7萬2800元,因此5月確診的勞工,職災傷病給付最高可領到6707元、6月確診最高可領7307元、7月確診最高領7907元、8月確診最高可領8507元、9月確診最高可領9107元、10月確診最高則可領9707元。
解封後確診,還能請領勞保補助嗎?
勞動部說明,只要確診後有不能工作的事實,自第4天起依然可以申請,不過,詳細情況還是要等10月13日行政院公布後才能確定。
確診者補助》勞保失能年金給付
若勞工因確診致使完全失能、嚴重失能或部分失能,可依不同給付標準請領勞保失能年金,計算方式為按照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前最近6個月的職保月投保薪資合計額除以6,「完全失能」以平均月投保薪資x70%計算、「嚴重失能」以平均月投保薪資x50%計算、「部分失能」以平均月投保薪資x20%計算。另外,被保險人如有符合加發眷屬補助請領資格的配偶或子女時,將依失能年金給付標準計算後金額,每一人加發10%,最多加計20%。
確診者補助》勞保本人死亡給付
若被保險人因確診死亡,遺屬可以請領喪葬津貼,順序為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受扶養孫子女、受扶養兄弟姊妹,而遺屬津貼或遺屬年金只能擇一申請。
1.喪葬津貼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因普通傷病或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死亡時,由支出殯葬費之人,按被保險人死亡之當月(含)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請領喪葬津貼5個月;但若遺屬不符合請領條件或無遺屬,支付殯葬費者則可依被保險人死亡當月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請領10個月喪葬津貼。
2.遺屬津貼
勞工若是普通傷病死亡,保險年資合併未滿1年,按其死亡當月(含)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 一次發給10個月遺屬津貼;保險年資合併滿1年而未滿2年,1次發給20個月遺屬津貼;保險年資已滿2年者,1次發給30個月遺屬津貼。而若勞工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死亡,不論保險年資,按其死亡當月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1次發給40個月遺屬津貼。
3.遺屬年金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者:依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合計每滿一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之 1.55 %計算,若計算後給付金額不足3000元,按3000元給發。同一順序遺屬有2人以上時,每多1人加發 25%,最多加計 50%。
隔離者補助》防疫補償金
不管是受隔離檢疫本人或照顧者,只要持有「個案接觸者居家個別隔離通知書」,且因此無法從事工作、沒有薪水者,每天可請領1000元的防疫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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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