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義務(表示保險不是我規劃的)協助親戚的車禍調解,在調解前我就知道很難處理,因為親戚的機車車禍當下只有保強制險,沒有第3人責任保險。
保險公司不會派員參與調解。因為受傷的對方不需和解,也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後,繼續告過失傷害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Q: 對方的腳部粉碎性骨折,您覺得合理的賠償金額多少呢?
對方的求償近90萬,親戚也認同應賠償對方,但對於只有強制險,30歲雙薪需養2個孩子的小家庭而言,真的是不可承擔之重。
粉碎性骨折可以求償近90萬,這是合理的嗎?我們來看一下:
對方的求償明細
1、醫療費用:住院96,843元+門診3,016元=99,859元
2、看護費用:1,200元*30天=36,000元
3、工作損失:預計6個月*70,000元=42萬(前6個月平均薪資)
4、後續療養費:3萬元 (術後營養品)
5、精神慰撫金:30萬
6、機車修理費:5325元
合計891,184元
很驚人的求償金額,對吧!其實親戚並不是不想保第3責任保險。而是處理保險業務太好心,想說120cc的機車,1年期保費為658元,2年期為1,200元,2年可以省116元。錢難賺能省就省。
2年的強制+1年第3人責任險,這樣規劃會分2張繳費單。續約時親戚只繳其中一張,漏掉一張。雖然有請業務確認是否續保完成?但是便利商店繳費帳務到保險公司有時間差。
沒想到保險到期的隔天就發生車禍...千萬不要覺得保很多年沒事,保險沒用。在這行太久看太多,懷疑應該有保險神的存在,有保有保佑吧!
現代人工作繁忙、家中瑣事又多,盡量減少因行政疏漏造成的風險。如果1年的強制+第3人責任,只有一張繳費單就不容易發生失誤。忙中有錯也是風險,千萬不要因小失大。
90萬的求償金額,強制險到底可以幫上多少忙呢?
我必須很抱歉的說,強制險沒你想的那麼強大,大家可以看圖1。
除了第1項的醫療費用和第2項的看護費用強制險可以部份理賠,其他求償項目強制險都無法理賠。「天啊!所以求償金額近90萬裡面,有75萬多完全無法理賠。」
沒錯!車禍中最常出現的請求項目工作損失、術後營養品、精神慰撫金和汽機車修理費等財物損失,強制險都無法理賠。
Q:那為什麼第1項的醫療費用和第2項的看護費用,強制險只能部份理賠呢?
強制險不是可以理賠20萬的醫療費嗎?理賠項目的金額並沒有超過20萬,為什麼無法完全理賠呢?相信大家會有這樣的疑問。